银行存款审计目标如下:
(2)确定银行存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权利与义务认定)。
(3)确定在特定期间内发生的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均已记录完整,有无遗漏(完整性)。
(4)确定银行存款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项目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计价和分摊认定)。
(5)确定银行存款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列报认定)。
注册会计师在银行存款审计中常见的错弊如下:
1.账外存款。
2.私领存款。出纳员私自签发现金支票领款后,不留现金支票存根,也不记账,或者签发转账支票套购商品。该种情况一般是在支票管理制度不健全时发生的,即支票存根不单独保管,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以致不易发现支票存根缺号,并且月终由出纳员核对对账单与日记账,以及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www.xing528.com)
3.虚报冒领。会计人员用伪造的和不经审批的自制假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虚列开支,然后开出支票,或者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汇兑等结算方式支出存款或转移资金。
4.转借银行账号。被审单位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结算,通常是为外地关系户转账,或者借用本单位银行账号套购物资或转移资金。其表现形式是:银行对账单一收一付,收付相抵,日记账不作反映,或者在日记账中一收一付,不体现余额。
5.金额差错。会计人员为弥补漏洞或保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平衡,故意算错日记账余额,而后再在有关账户的对方制造相同金额的差错,以求账目的虚假平衡,或者月终试算不平时,乘机制造存款余额差错,为日后贪污做准备。
6.涂改对账单。会计人员为掩饰日记账中的问题,采取涂改对账单,保持日记账与对账单相符。该种情况下,审计人员需向开户行发询证函,取得对账单。
7.抵减现金。会计人员通过银行账户,故意用错对方科目,抵减账面现金,然后从库存中取出现金占为己有,这是贪污公款的常用方法。
8.贪污利息。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按规定抵减存款利息收入后,差额应列入财务费用。如果月终结算利息时,会计人员只记借款利息不计存款利息,日记账余额会小于对账单余额;而后,对支出存款不记账,余额自动平衡,利息被贪污。该弊端在对账单和调节表由一人负责的情况下很难发现。
【例13-10】审计人员审查10月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发现一笔未达账项: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存款利息1 200元,而11月份银行存款日记账中没有此项记录。
分析要点:审计人员可将11月银行对账单与当月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便可发现问题所在。经核对发现该出纳员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1 200元,日记账未记录,属于贪污利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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