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公积的审计目标
(1)确定资本公积是否存在。
(2)确定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是否完整。
(3)确定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4)确定资本公积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二)资本公积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资本公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收集与资本公积变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纪要、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更新永久性档案。首次接受委托的,应检查期初资本公积的原始发生依据。(www.xing528.com)
(3)根据资本公积明细账,对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各明细的发生额逐项审查,对股本溢价,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发行股票溢价收入的计算是否已扣除股票发行费用。检查以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被审计单位是否已按其享有的份额入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处置该项投资时,注意是否已转销与其相关的资本公积。
(4)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结合相关科目,检查金额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被审计单位将回购的本单位股票予以注销、用于奖励职工或转让,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对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取得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纪要和政府批文等,检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检查资本公积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例12-2】某股份公司2018年资本公积数额是44 617万元,而2019年骤增至110 351万元。一年之间,增加了65 734万元;注册会计师对资本公积有如此大幅度的增加,并未引起重视,没有取得能够说明此项异常变动的可靠证据,也未认真检查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审核资产评估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估价方法是否合规。实际上,该公司新增资本公积是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增值,如执行相应的程序,是可以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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