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一些公司出现的会计舞弊事件,如中国的银广夏、黎明股份,国外的安然、世通、帕马拉特等,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牵涉其中,有的陷入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有的被迫关闭,如中天勤、沈阳华伦、安达信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了审计界已开始探讨和试行的风险导向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已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最大课题。国内外先后制定颁布了有关指导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准则(或征求意见稿)用以规范风险导向审计实务。
由于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和审计方法有其局限性,国外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探索新的审计方法。新的审计方法注重从企业宏观层面了解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这就是国内外审计职业界所称的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重要的审计理念和方法,随着国内外审计失败事件的爆发,更受到了行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关注。
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探索,引起了审计准则制定机构和有关方面的关注。早在1998年,由加拿大、英国和美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和学术机构成立的联合工作组,就开始研究和了解与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发展相关的问题。2000年,联合工作组发表了研究成果,报告名称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法的发展》。该报告指出基本的审计风险模型并没有完全失效,但需要改进。联合工作组同时建议准则制定机构根据研究结论修订现行审计准则。
在上述背景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美国审计准则理事会各自成立了审计风险项目小组。由于两个准则制定机构面临相似的问题,具有提高审计质量的共同目的,因此两个项目小组后来进行了合并,成立了联合风险评估工作组,制定共同的审计风险准则,从源头上实现国际协调。
联合风险评估工作组于2002年10月发布了审计风险准则征求意见稿。2003年10月,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在东京的会议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最后修订,并获得委员会通过,审计风险准则在200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正式施行。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起草的审计风险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优点,克服了其存在的缺陷,并保留了原有审计准则的可取之处,得到了国际职业界和社会公众的好评。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颁行并没有改变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和责任的基本定位,也没有改变现行的审计基本理论和方法,而只是为审计人员更好地实现审计目标和履行审计责任提供了应对风险的指南。(www.xing528.com)
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中国注册会计师需要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基本原则和必要程序,应注意从宏观上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相应的审计测试和审计程序。
从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规定和实务发展趋势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必须认识到,风险导向审计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必须认真做好的问题。
风险导向审计是指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对影响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多种内外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审计范围、重点和方法,从源头和宏观上判断、发现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它要求注册会计师要以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所设计和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与评价,并对公司管理层是否诚信、是否有舞弊造假的行为,始终保持一种合理的职业警觉,要将审计的视野扩大到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要求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错报风险,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现代财务报表审计就是风险导向审计,即以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的两项主要的同等重要的工作是: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降低重大错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是前提,检查风险、降低风险是实质。两者缺一不可,绝不能只重其一。风险导向审计是当今主流的审计方法,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全面贯彻了风险导向审计思想和方法的要求。
我国出台的审计风险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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