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方式选择
根据上面的推断,仅从学历的维度区分,广州市2010年住房困难人口中有33.08%属于暂时性困难人口,余下的66.92%属于持久性困难人口。
如果以双标准(收入和面积)计算未来广州住房困难人口规模:常住人口有181.96万人、62.19万户;常住户籍人口有108.23万人、33.44万户,再对其进行分类,那么其中:①常住人口中,有60.19万人、20.57万户属于暂时性住房困难人口,宜于采用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有121.76万人、41.62万户属于持久性住房困难人口,宜于采用实物保障方式进行保障。②常住户籍人口中,有35.80万人、11.06万户属于暂时性住房困难人口,宜于采用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有72.45万人、22.38万户属于持久性住房困难人口,宜于采用实物保障方式进行保障。这是未来的最大保障量。我们将这些估计概括在表9.27中。
表9.27 不同性质住房困难人口规模估计和保障方式选择
由表9.27我们看到,实物保障方式需求相当于货币补贴方式需求的一倍,分别占66.92%和33.08%。实际政策中,2011年广州市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中,新筹建各类保障性住房88524套,占94.19%;货币补贴仅5457户,占5.81%。实物保障方式,由于其位置的固定性,常常导致就业与居住不匹配,很难满足保障对象的需求。而货币补贴方式,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配置住房保障资源,能够有效地满足保障对象的不同需求偏好。因此,接下来住房保障政策应当从实物保障为主逐渐向货币补贴为主转型,即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型。
另外,上一节的分析告诉我们,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广州市人均住房面积不小,住房困难人口规模大,居民居住面积分布非常不平衡,这意味着,接下来的住房政策应当重点调节不同人群之间的住房配置,即重存量调节。对住房保障政策而言,就是要通过货币补贴方式,重新配置居住住房资源。
2.保障规模进一步测算——需要建设多少保障性住房和多少货币补贴资金(www.xing528.com)
由表9.27和图9.7,我们可以测算出各类住房困难人群实际居住面积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5m2/人)之间的缺口(补差)[25],也即是政府需要的投入。结果见表9.28。
表9.28 各类住房困难人群实际居住面积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5m2/人)之间的缺口估计
注:[1]政府需要补贴的租金按照目前市场租金34元/(月·m2)的50%,即17元/(月·m2)计算。
[2]按公共租赁住房单套面积标准50m2/套,将缺口面积折算为套。
由表9.28可知,在持久性住房困难人口中,政府需要为常住人口提供611.70万m2的实物住房,为常住户籍人口提供363.86万m2实物住房。如果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50m2/套将面积折算为套数,那么常住人口需要12.23万套住房,常住户籍人口需要7.23万套住房。考虑到实际工作中腾退困难,上述估计是保障性住房的最低建设量。
在暂时性住房困难人口中,常住人口面积缺口为302.29万m2,常住户籍人口面积缺口为179.79万m2。如果政府按17元/(月·m2)的标准提供租赁补贴,每月的货币补贴资金分别为5139万元/月和3056万元/月。
因此,无论从人均住房面积分布特征,还是住房困难人口住房困难性质,或住房困难人口实际需求的角度看,都迫切需要住房保障模式转型:从实物保障为主逐渐向货币补贴为主转型,即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型[26]。具体而言,对于暂时性住房困难人口,应当选择货币补贴方式;对于持久性住房困难人口,应当选择实物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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