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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及农民工住房保障方式分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5.4不同人口规模条件下的住房标准从表5.4中可见,对于在流入地工作10年以上的农民工家庭保障性集体租赁住房的,建议以户内人数4人、建筑面积52.5m2、人均建筑面积约13m2为主。表5.5农民工各类住房保障方式下房屋来源和土地供给

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及农民工住房保障方式分析

1.户籍标准

城市生活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及其家属。

2.收入标准

建议实行宽松的收入标准,鼓励农民工的购房行为。

3.建筑标准

(1)面积标准

农民工住房应具备直接入住使用的条件,需要经过基本装修并配备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具体来说,农民工住房的设计标准、结构户型、装修标准、公建配套等应体现经济、实用、朴素、高效的原则。

对于集体宿舍,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满足宿舍的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不过,随着城市的发展,保障农民工享有安全、健康、有尊严、有良好设施设备的住房环境,建议宿舍逐步向成套户型转变。即户型可划分为宿舍型、独立型两种,建筑户型基本面积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和有关的住宅设计标准而设计。宿舍型住房,以两居室及三居室作为主要房型,由多个保障对象共同租住,厨卫共用,这样既可保证个人的独立空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资源。独立型住房,以一居室及两居室为主要户型,主要面向已婚的农民工,对没有子女或子女年龄较小的农民工提供一居室,对子女年龄较大的农民工提供两居室。

表5.4 不同人口规模条件下的住房标准

(www.xing528.com)

从表5.4中可见,对于在流入地工作10年以上的农民工家庭保障性集体租赁住房的,建议以户内人数4人、建筑面积52.5m2、人均建筑面积约13m2为主。该设计的面积与《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中关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的规定要求一致,可体现农民工享有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样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2)建筑配套

为满足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应加强对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大力度推动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向城外延伸,对大规模建设的农民工公寓应提供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如超市、菜场等。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消费观念前卫,建议配备符合年轻人品位的消费、娱乐场所,如饭店健身房等。

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长,将会组建家庭、抚养子女,因此还应配备相关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小学等。

(3)土地和房屋来源

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房屋来源,主要是企业购买、租赁、自建、改扩建,现有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市场商品住房等;土地主要为企业自有土地、工业园区土地、市中心空置房、城乡结合部土地和城市保障性住宅土地等,见表5.5。对于用于农民工集体宿舍的土地开发和建设,政府应给予优惠政策,可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一是建设用地的供应方式采取行政划拨;二是免收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三是建设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四是免收民防工程建设费;五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建设优惠政策可享受其他税费减免政策。针对农民工各类住房保障方式,房源和土地供应来源也各不同。

表5.5 农民工各类住房保障方式下房屋来源和土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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