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基于面板数据模型以及误差修正模型分别从长期和短期发展趋势讨论了住房价格区域波动的差异,并分析了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至此,我们可以作如下总结。
从长期趋势看,人口规模对东、西部地区影响较大,东部地区影响最大,中部地区不显著,这印证了中部地区大量人口流向东部的单向人口迁移模式;心理预期仅对东部住房价格的长期波动具有较大影响,意味着东部商品住房升值潜力大,住房明显从商品属性向投资属性演化;完善房地产市场结构有利于抑制住房价格上涨,竞争性更强的房地产市场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短期情况看,购买者对各地区的住房价格预期不同,东部地区表现为理性预期,中、西部地区表现为适应性预期。这说明东部地区住房升值潜力大,但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上期住房价格上涨没有引致本期住房供给增加;而中、西部地区住房供给弹性相对较大,相应地,上期住房价格上涨会引致本期供给增加。收入对东部地区住房价格波动影响不显著,但对中部的影响非常显著,进一步说明了户籍制度的影响。无论是长期或是短期,利率对各地区住房价格影响均不大。
从政策含义角度看,完善房地产市场结构有利于抑制住房价格上涨,利率政策则不太有效。
本章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采用的是宏观加总数据且时间系列较短。在接下来的研究中,我们将试图寻找一个代表性城市单套商品住房的交易数据,从微观的角度探讨住房价格波动的区域差异、特征及原因。另外,我们还将实证研究利率与房地产投资之间是否存在某种非线性关系,比如倒U形,进而为研究窗口期内利率政策有效性做佐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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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中国统计年鉴》的分类办法,我们将整个城市分为东、中、西三部分。其中,东部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济南、青岛、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海口,共计15个城市;中部城市包括石家庄、太原、长春、哈尔滨、合肥、南昌、郑州、武汉、长沙,共计9个城市;西部城市包括呼和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共计11个城市。
[2]我们选择1999—2008年这段住房价格窗口期进行数据分析,是因为我国1998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也就是说1998年前城镇住房多数是计划分配,价格信号不明显,而2008年之后的数据还没有完整发布。另外,我们选择35个代表性城市,也是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还知道,住房是一项高度异质性商品,用某一个城市的平均价格指数,会掩盖住房的诸多个体特征,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科学完整的具有同质可比的住房价格指数,所以我们只好做出一种现实的次优选择。
[3]本部分所描述的长期是1999—2008年,包含两个完整周期。对不同周期而言,由于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均衡关系),相对于均衡的离差正好刻画了相应年份的短期调整特征。
[4]这里的结果显示利率政策无效,我们认为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研究窗口期内(1999—2008年),五年期的平均贷款利率水平为6.4%,其中2003年最低,为5.6%,2008年最高,为7.6%;同期万科房地产集团的净利润率为10.9%,二者相差4.5%,如此大的差距应该是导致开发企业对利率变化不敏感的原因。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率太高(可能是形成垄断),贷款利率相对较大导致利率政策不太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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