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铝与力拓的并购过程及问题分析

中铝与力拓的并购过程及问题分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铝并购力拓第二阶段并购合同成功签署2009年2月,中铝和力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铝将向力拓投资195亿美元,购买力拓股权和资产。中铝第二阶段并购力拓,其战略合作协议签署5天,中铝领导即转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领导。由于中铝是中国国有企业,其并购力拓,在澳大利亚广受质疑和反对,认为其直接代表了中国政府。2009年6月,力拓宣布不再履行与中铝的并购合同,并按并购合同约定,向中铝支付了1.95亿美元终止费。

中铝与力拓的并购过程及问题分析

(一)中铝并购力拓第二阶段并购合同成功签署

2009年2月,中铝和力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铝将向力拓投资195亿美元,购买力股权和资产。如果协议得以执行并完成,中铝持股力拓集团,将由原来的约9.3%增至约18%,并将购买而拥有力拓优质资产。

(二)关于中铝的并购资金来源

此时,仍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中铝第一阶段并购力拓,虽然成功,即并购交易得以完成,但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等影响,此时已浮亏约100亿美元。中铝2008年盈利约为人民币20亿元,仅为2007年十分之一[6]。中铝旗下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中铝股份,2007年每股平均盈利折合人民币0.84元,2008年折合人民币0.000 68元[7]。在此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继续支持中铝,牵头其他银行,为中铝贷款210亿美元。

(三)关于澳大利亚的FIRB

FIRB,是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中铝并购力拓,由其代表澳大利亚政府审批。澳大利亚政府对跨境并购等对外直接投资的态度是,私人投资,只要合法,一概欢迎;但对来自其他国家控制或受其他国家影响的公司的投资,则持保留态度[8]

(四)关于作为中国国有企业的中铝(www.xing528.com)

中铝第一阶段并购力拓,绕开了FIRB,招致其不认同,不满意[9]。中铝第二阶段并购力拓,其战略合作协议签署5天,中铝领导即转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领导。由于中铝是中国国有企业,其并购力拓,在澳大利亚广受质疑和反对,认为其直接代表了中国政府。

(五)关于并购合同约定的1%终止费

中铝和力拓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支付1%终止费,即1.95亿美元,力拓则可不履行合同,并不再承担其他合同违约责任

(六)力拓终止并购合同

2009年5月,在澳大利亚国内巨大压力下,FIRB宣布,对中铝并购力拓的审查,由原定30天延至120天。在此期间和阶段内,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重创,开始转变,形势趋好,国际铁矿石市场价格上扬,力拓已经可以取得其他条件更优的融资方案等,其走过了资金压力最艰难阶段。2009年6月,力拓宣布不再履行与中铝的并购合同,并按并购合同约定,向中铝支付了1.95亿美元终止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