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48年(1973年)5月环境厅召集了9家小汽车制造商,开了一次”听闻会”。当时环境厅长官即为日后的三木首相,他为了这事,和我们交涉了很久。
当时我已是日本汽车工业会(自工会)的会长。因此在废气排出问题上,我必须同时考虑到丰田社长与自工会会长的双重立场。尤其站在自工会会长的立场,我必须使全部厂商都能顺利通过安全检查标准。
因此,如果9家公司中有一家举手道:“本公司可以达到”,而其他公司却不能的话,就会发生问题。然而身为丰田社长,我对其他公司的事情并不了解。就算我开口问:“你们公司情况如何?”对方也不会告诉我真话。为了使业界大家脚步一致,最简单的方法便是由业界领导者兼自工会会长的我代表做答:“办不到。”得到负面反应但是我这样回答,在社会上所得到的反应却是负面的。大众传播对我们非常不谅解:“本田、马自达都说可以办到的事,业界领导者的丰田却声称办不到。”经过这种种磨练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外界随意的批评而左右了自己的心境。就以丰田而言,我们在废气管制上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产的车种大多。有些车型可以达到规定数值,并且不影响汽车的性能。但是同样的技术不一定能够应用在其他车型上。只生产一种车型的汽车制造厂商可以轻易地声明:“本公司己可达到国家标准。”但是丰田不行。(www.xing528.com)
尤其这种技术是初次的尝试。在“皇冠”车上试验成功却不一定能应用在“可乐娜”车上。每一种车型都必须个别发展出独特的对策,相当花费时间。全公司不得不总动员来对付这废气排出的问题。然而,当我们听说本田机车已开发出一种新的CvCC(复合涡流调速燃烧)引擎,效果很不错时,也不得不撇开面子问题,向本田求教,希望他们能提供技术。也许我们的种种努力,环境厅都看在眼里了,所以将原先在51年(1976年)规定的实施期限延长了两年。
托延长的福,所有的车种总算都通过了国家的规定,现在想起来,那种强迫推行废气规定的方法未免失之鲁莽,好比想教人游泳,便将他突然推人水中,让他自己在挣扎中学会游泳的诀窍。万一不幸出了差错,这个人很可能便溺死水中了。不过,也因为这个规定,使得日本的汽车技术超出欧洲许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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