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1月,我和松下常务董事以上的高阶层人员,都以“曾经担任军需品公司高级职员”,而遭到解职命令。
对于财阀的认定,我会彻底抗议,但此一免任公职的处分,乃是适用在原来各军需公司的职员全体,因此毫无抗辩的余地,我只好辞职。这个消息给松下员工和有关厂商很大的冲击,为了将公司从崩溃边缘拯救出来,成立不久的松下电器工会挺身而出,成了“解除社长被驱逐”运动的主力。工会代表10余人,带着眷属要求会员联名签署陈情书,送到东京,拜访盟军总部和日本政府有关单位官员,提出诚恳的陈情。正在这时候,很巧的,有一位担任盟军总部经济复兴局的官员,来到松下电器公司参观,他对我说:“松下电器具有不亚于美国大公司的经营理念。”虽然这件事并不在他的管辖内,但他表示愿意从侧面帮助解除社长驱逐令。
或许由于这位经济复兴局官员的帮忙奏了效,一星期后,社长的罪己由无条件驱逐的“A”项,变更为可以复审的“B”项。四个月后驱逐令终于解除,公司其他高级人员的命令也一并解除,这实在是非常例外的处理方式。解体危机虽然驱逐令解除了,松下在1946年12月,受到的“限制公司”指定还得执行,旗下的32个子公司,必须分离独立。
此外,在战后减为1.5万名的松下员工,由于这些子公司的分离,到了1947年,已降到8000人以下了。(www.xing528.com)
盟军总部的解散财阀方针,特别严格。1947年7月。根据向日本政府公布的排除“经济集中法案”,将子公司分离之后,松下电器本身也要解散了。我们一方面向有关当局提出解散计划,一方面加强各制造厂、营业所的自立经营体制,金融关系的业务也作了移交。
次年二月,松下电器向“持股会社整理委员会”提出最后的解散案,该委员会要求重新加以详细分割处理。这时候,美国对日经济政策有了转变,由当初的严格解散方针改为促进复兴与自立。1949年2月正式撤销解散令。面对这一连串政策,松下电器在精神上、物质上都能充分准备,果断处理。然而,战后重建工作遭遇了很大的阻碍,加上战争期间的补偿停止,军需品贷款1.4亿元债权被搁置,造成公司经营上很大的负担,所幸全体员工埋头努力,终于能在毫不损及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下,巩固企业重建的基础,是我个人感到庆幸的地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