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研究所的最高职责是制定并管理水分配计划、在水资源匮乏地区保护有限水资源、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访谈获取的信息)。在早期,水利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区域系统管理地表水开发以及当地灌区枢纽,地方水资源政策管理者的基本任务是将投资基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维持系统正常运转,管理灌区枢纽内部或各个灌区枢纽之间的水流量。
控制地下水资源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程,尽管如此,最近中国北部很多地区的水资源在协助开发并试图控制地下水资源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已经实施了一种控制方案,来控制水井的数量与位置。在改革开放前期,由于绝大多数深水井(也包括许多浅水井)为钻井企业所拥有,且被水利研究所掌控,出现钻井垄断化现象,这一现象使得当地政府能够更好地控制地表水进出。然而近年来私人钻井公司逐渐崛起,地方国有(为城镇或错落所有)钻井公司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降低了政府控制水井的效率。在新环境下,地方水利研究所依然掌控地下水钻井取水许可权,并对其实施管理。
水利研究所除了拥有授予钻井许可权之外,还负责监管许可权系统。该系统用于实际操作地下水分配计划,但它实际上并不常用。由于监管提取地下水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旦水井开始投入使用,很难保证提取的地下水质量。在我们走访过的几个地区,大型国有水井的地下水开采费用并非按照取水量来计算,不论提取量有多少,其费用只是单纯地每年协商取水总量。总体来说,有一些地区因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而引起了严重危机,除此之外,城市和农村聚居地管理他们自己的地下水资源,也很少采取限制抽水的措施。
处理污水是地方环保局的职责之一。由于终端监管技术仍然不发达,因此对于废水流的监管并不是非常有效。取而代之,中国主要依靠两种方法来执行清洁水标准:在企业投资阶段进行调控——在初始操作阶段,将采用清洁水技术作为批准公司运营的标准,以及公司生产加工的一部分;通过排水费用系统和水流量分配系统惩罚污水排放超标企业。当地政府官员也会参与到这一系统的运行当中去,他们管理生产和清洁工作,无疑会对扩大生产起到很大的激励作用。由于废水处理的份额很低,一些私营企业处理污水所得利益还不足以收回成本。此外,如果废水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环保局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因此环保局工作人员不鼓励企业处理废水,这样他们就能获得更多的收入。
(一)筹资管理副省级水资源
地方水利研究所的融资活动以及许多地方水利部门所面临的财政危机参与决定水利研究所的发展方向及如何使用优先权。地方水利部门的运转和投资由供水、取水、钻井许可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从上级部门获取资金周转来维持。但是水价一直都被限制得非常低,这就导致所收取的水费通常都还不够用来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维修。
除此之外,上级部门的定向财政拨款通常都不够用,或者将拨款转移用于应对其他问题。财政压力扭曲了新出台以及既有的投资基金分配方式。既有运作资金的匮乏也会激发创新发展(尽管有时这些创新是分散式的),以应对财政赤字问题。国家鼓励地方部门允许员工在水资源使用领域发展商业,如在水库经营养鱼场或者发展旅游业等,从中获取利益,增加部门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数额,减轻薪资支出压力。依赖于类似私营企业的个体收入来交叉填补难以监管的政策任务,如为农民提供高效的水资源分配等,这样一个体系很可能将会无法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www.xing528.com)
即将到来的水资源危机已经表现出各种迹象,水源管理部门对其政策和体系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在国家层面,加大对水资源分配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并在1998年颁布了改革后的水利法,明确指出迫切需要对无效用水和不良水资源管理进行集中处理;各省、市、县政府进行水资源管理体系改革,设立新制度,提升水资源分配的可靠性,且正准备利用节水技术进行灌溉实践。
(二)建立水务局
水资源匮乏问题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一个更加有力的、长久的冲突解决方案势在必行。针对这一问题,许多省市正在推进改革,将不同水源管理单位的功能合并,形成一个官方机构。这一机构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机构名称,但通常被称作水务局。水务局在极端情况下将个人、资源以及地方水利研究所的职责合并,把城市建设委员会和地方环境保护局的水资源保护部门合并成一个整体。
(三)农民的水资源利用
尽管中国的水资源管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但在中国华北很多地区,地下水资源正在被逐渐消耗殆尽,而且现有的水资源利用等级不足以维持当前水资源供应体系运作,农业生产者将不会拥有获得任何额外可利用水资源的优先权。因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是增加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效率的唯一途径,这样才不会增加华北地区农业用水的总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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