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要着力发挥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关键作用,发挥好数字技术的驱动作用,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加速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步伐,带动数字经济向着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培育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着力发挥好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制度,持续提升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平衡好数据要素的收益分配,形成高效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完善数据要素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数据要素配置管理,加快制定数据要素基础性制度,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提供基本政策依据。研究推动制定数据定价标准,为数据交易提供定价依据。适配优化与数据要素流通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政策,健全完善与数字化生产力相匹配的数据要素流通分配政策。推动明确数据权利类型,确定数据权利主体,厘清数据的控制边界和使用范围,实现更加安全高效有序的数据确权和价值流转。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动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健全数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加强数据资源采集汇聚,推进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构建全流程数据链。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积极推进生产领域数据资源价值化进程。
部署提升数据应用和运算能力。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加强通信、电力、能耗、城市规划、产业布局等方面政策协同,加快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强化技术产品联通适配,促进跨行业、跨区域业务协同应用,打造数字供应链。推动国家算力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引导区域行业性云计算中心、灾备中心等合理规划和布局建设。在城市交通、能源、通信、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中广泛部署智能感知终端,形成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二)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
着力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能力,强化数字化转型服务和能力供需对接,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着力推动打通数字化转型整个业务环节,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
完善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体系。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各类平台、开源社区、第三方机构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性服务。拓展数字化转型多层次人才和专业型技能培训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鼓励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加快传统企业转型步伐。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提升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平台企业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低成本、低门槛、快部署服务,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降低转型成本。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树标杆示范,发布典型案例和转型指引,发展网络化、智能化、定制化新型生产方式,促进网络工厂、模拟制造、个性生产、众包设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建立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开放转型资源,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转型。引导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鼓励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共建数字化技术及解决方案社区,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链,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生态圈,构建“虚拟产业园”和“虚拟产业集群”。
(三)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数字产业化,打破传统惯性思维,发挥好信息技术创新驱动的作用,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深入推动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行动,给市场创新提供更多想象空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活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创新效能。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数字化生产力,推动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数据库、边缘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内生安全等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推动完善数字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化生态。培育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的数字经济创新平台。
着力培育新型消费服务模式。推动建立与线上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创新服务模式供给。着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对有限实体资源的放大效应。支持发展常态化的远程办公,支撑提高工作效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打破传统业态按区域、按行业治理的惯性思维,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www.xing528.com)
积极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处理好代替老就业与创造新就业的关系,进一步支持新型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完善就业劳动保障制度,降低依托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创业门槛。推动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鼓励“副业创新”。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探索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降低创业风险,激活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积极性。
大力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探索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大力推进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促进生产资料共享,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增值开发应用。推动开辟共享生活新空间,大力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推动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探索构建高质量的生产服务要素,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盘活闲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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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激活消费新市场方面,将健全完善与线上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创新服务模式供给,培育线上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数字化治理等线上服务新业态。
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方面,将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增强数字化转型能力供给,降低转型门槛,培育产业平台化发展,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
发展新个体经济方面,将推动完善保障制度,推广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促进自主就业、“副业创新”、多点执业等就业新业态发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内生动力。
创新生产要素供给方面,将探索深化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以物质生产资料数字化支撑共享共用,发展共享生活、共享生产、共享生产资料、数据要素流通等共享新模式。
(四)推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数字化创新,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多方协同治理体系
着力提升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多元治理、技管结合和数字化公共服务创新。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推动数字经济治理由封闭管理向开放治理、由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转变,实现治理思维变革、治理手段优化、协同治理进阶。科学制定发展规则,合理设置安全阀与红线,探索治理新模式,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各层级、各部门间数据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标准、规则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积极探索推进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税、数字货币等新治理领域。
构建包容审慎监管的多元协同治理体系。推进政府治理理念、方式变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触发式监管模式。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等创新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和经营行为。加快构建第三方协同治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等专业力量参与监管,拓展公众参与治理渠道,形成全社会共享共治体系。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感知网络部署,推进城市一体化监测感知能力建设。探索建设基于城市治理服务场景的城市数据大脑,推动城市神经系统往基层下沉、向周边拓展,深化安全管控、交通治理、城市管理等智慧化应用,构建一体化运营管理、应急处置智能决策系统。加快构建区域间新型智慧城市联网标准、规则体系,推进跨区域治理一体化能力建设。
完善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要充分利用社会化信息平台资源,构建形成协同联动、开放共治的网络安全协同治理业务体系,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网络安全预警监测,确保个人隐私和大数据安全,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和有效防护。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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