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培植好人才成长的沃土。
(一)用好人才,首先要用好科学家
科技创新,需要基础研究引领和支撑。要想让科学家多出成果,必须给他们创造条件。在基础研究领域,也包括一些应用科技领域,要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允许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
要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更大力度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构建科学、技术、工程专家协同创新机制。按照精简、合并、取消、下放要求,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
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改革博士后制度,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国际视野,吸引国外优秀青年人才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用好人才,重点是用好科技人员
科学家毕竟是少数,数量庞大的科研人员是创新的主力军。用好科研人员,既要用事业激发其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使他们“名利双收”。名就是荣誉,利就是现实的物质利益回报,其中拥有产权是最大激励。(www.xing528.com)
用好科技人员,要强化必要的物质激励。要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要制定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对不适宜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要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用好科技人员,要支持其所属单位从转化科技成果中获得应有的收益。要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要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要制定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要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
(三)用好人才,还要用好企业家
企业家是推动创新的重要动力。世界上一些很著名的企业家并不是发明家,但他们是创新的组织者、推动者。
用好企业家,要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拓宽培养渠道。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畅通各类企业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长期激励措施。
用好企业家,还要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要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鼓励其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要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要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要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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