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职院校缺少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并且存在硬件水平不高、教研联动不强、企业参与不足、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多、技术转化和应用率低、科研团队水平弱等问题,要破解这些问题,需要加大平台投入,强化平台服务学生成长、教师成长、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功能,突出应用导向,构建多类型并存的科研队伍,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等,以此保障建设院校在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上更有成效。
1.加大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投入,高起点夯实平台硬件基础
(1)给予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充足的资金支持
国家重大建设计划的实施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只是在不同时期资金的投入方向不同。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时,主要资金投向内涵建设相关的软件建设,给硬件建设分配的比例较小。教育部引领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与专业的建设计划,其实也是高职院校的“双一流”建设工程,预计国家将在未来的建设过程中,投入650亿元的教育经费,而“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也是为建设项目筹措了充足的建设资金。
以2019年10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拟建单位的公示》中A档1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院校为例,其建设经费颇为雄厚,例如,北京电子科技职院6亿元、天津职业大学3.4亿元、深圳职院9.8亿元、黄河水利职院8.5亿元,陕西工业职院8.2亿元,金华职院6.98亿元、无锡职院6.25亿元。在这充裕的建设资金中,应该为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分配充裕的、持续性的建设资金,以便支撑平台的硬件投入、研发服务团队建设和其他研发消耗等。
(2)高起点夯实平台硬件基础
随着高职内涵建设的发展,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硬件建设水平需要大幅度提升,这不仅是科研的需要,也是技术和产品层面研究的需要,在工程技术学科方面这种需求尤其突出。技术研发平台的先进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水平,在“双高”建设过程中,要提升高职院校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水平,必须有过硬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双高”建设院校要抓住这一历史契机,将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硬件基础夯实。
在平台硬件投入之前要做好充分调研、专家论证和预算安排,针对新技术、新业态、高标准、高起点做好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平台硬件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2.强化“四服务”,建立多元参与的开放创新体系
(1)平台要服务学生成才、教师成长、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结合科技研发项目和内容构建系统化的平台培养体系,制定和完善培养标准,开发基于项目研究过程的创新课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推进课堂革命、实施有效教学,发挥平台育人功能;依托平台,与企业联合开展产品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制定等活动,推动校企科技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兼职,有效带动专任教师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的提升;专任教师主动参与中小微企业课题研讨、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转移,提供技术攻关和技能培训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有力支撑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平台以有效推进传统行业优化升级、促进支柱产业稳步发展、推动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创新生产性服务业新型发展模式为核心,系统开展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发展咨询、技能培训、成果转化等服务活动,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2)建立多元协同的开放创新体系
开放创新体系是当今一类新的创新模式,要求更多并行的、多角度的创新资源整合,全面吸收全方位的创新要素,形成以创新利益相关者为基础的多主体创新模式,从而打破以往封闭型的、单一主体的技术平台建构模式。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要吸纳企业参与共建平台、共构研发队伍,突出学校和企业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双主体”地位,汇集学校、企业、行业和政府的多方优质资源,建立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3.突出应用导向,提升各类服务平台的产出质量
(1)找准自身定位,突出平台的应用研究和实践价值
高职院校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根据“双高计划”对高职院校不同类型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定位,为行业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平台的生命力,产出行业企业真正需要的技术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类平台,着重在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同时注重成果和技术的产业化,这类平台主要是致力于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专利转化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平台主要着眼于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着力为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和行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转型对策、社会培训、行业标准制定等;技术技能类平台,主要发挥专业群的技术服务供给作用,为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开展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和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动能。
(2)提升平台产出成果的含金量
高职院校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要扭转追求高级别课题和核心期刊论文数量的做法,提升专利、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咨询、工艺革新和政策建议等应用型成果的含金量,逐渐将校级和市级研发平台提升为省级甚至国家级研发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在深化产教融合上做好文章,做出高职特色。(www.xing528.com)
4.以研究能力提升为突破口,构建多类型并存的平台团队
(1)高职院校要鼓励教师成为研究型人才
这种“研究”包括对行业企业需求、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日常教学问题、课程建设、技术服务方法、产品工艺改进等应用性的研究,要有强烈的探究意识和钻研精神。
(2)发挥平台负责人带领和支撑研究计划设计与实施的作用
平台负责人要带领成员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把握平台的研究方向,选取重点项目开展攻关,制订可行的研究计划,并且保障平台项目按进度计划实施。同时要主动了解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建设的沟通,做好平台成员的考核与激励,保障平台的成果和服务质量。
(3)根据教师能力的不同层级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和研究能力培养
针对高职院校教师在研究和服务方面缺乏研究方法、对实施路径了解不明的突出问题,高职院校要重点加强教师研究方法的培训,这种培训应该是持续性、阶梯式和项目式的,要注重实效,切实让教师“懂研究、会研究”。
(4)组建校企协同创新团队平台
要注重吸纳来自高等院校、研究所、行业企业的高水平研究专家、行业大师、技术专家等,共建技术技能创新服务队伍,经常性地开展成员交流和项目研讨,合作进行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研发,带动教师研发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5.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1)建立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以应用为导向,项目要立足产业需求,提升科技成果源头供应质量,同时吸引更多企业组织联合研发,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技术创新机制;二是将科技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教师能力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建立成果转化收入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评价机制;三是出台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体系,高职院校要推进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改革,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对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参考和依据,建立完善单位内部科研人员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
(2)加大科研人员奖励力度,探索激励机制改革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统计发现,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的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普通本科院校)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力度不断加大,科研人员获得奖励金额和人次大幅增加。2017年,现金和股权收入总金额为91.8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科研人员获得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为47.2亿元,同比增长24.2%,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所获现金和股权奖励达42.6亿元,科技创富效应逐步显现,充分激励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奖励力度,中南大学将成果转化收益的70%奖励给主要科研人员。2017年,444家中央所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获得现金总收入23.7亿元,科研人员获得现金奖励金额12.1亿元,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所获现金奖励为10.9亿元。以上做法可以为高职院校提供借鉴,加强对教师的技术技能服务激励,提升其研发与服务的积极性。
(3)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平台成果转化
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建立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培育专业服务人才,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技术经纪人培养体系,试点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及课程。发挥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作用,培育打造运行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探索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借助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形成“企业+高校+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的成果转化模式,瞄准市场需求,推动高价值成果产业化,提升平台的技术技能成果转化、转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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