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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中的货款支付方式

更新时间:2025-01-08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议付行随即委托其在S 国的分行协助调查此事,12月24日议付行收到其S国分行来电证实,经核查检验证上的签字样式确与开证行的留底记录不符,议付行立即知会受益人有关情况及注意事项,并建议受益人,为防止诈骗应立即着手查实货物下落及检验证书的真伪性。次年1月6日,开证行同意退单,此案了结。学习目标1.掌握进出口合同中货款的支付方式、特点及其流程;2.掌握三种支付工具的特点及其使用。

案例导引

2017年12月5日,国内某公司(下称受益人)向当地某银行 (下称议付行)提呈了S国某银行(下称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一套,金额为390 000美元。信用证规定:正本检验证书由申请人的授权签字人签发,其签字样式须由开证行证实。议付行审核单据后,于次日以单证相符向国外寄单索汇。2017年12月16日,议付行收到开证行的拒付电,拒付理由为:“Inspection Certificate Cannot verified by the issuing bank.”当日议付行即联络受益人征询意见,并调阅公司留底单据进行核实。受益人坚称其所提交的检验证书为对方客户(即申请人)亲自来验货时签发的,其签字的真实性当无问题,开证行所提不符点纯属无理挑剔,以故意拖延付款时间。应受益人要求,12月17日议付行去电开证行陈述受益人观点,并请开证行联系申请人以取得进一步的处理意见。12月20日开证行复电议付行,仍以先前所列不符点为由拒付,并进了步说明检验证上签字样式与开证行留底记录上的签字样式不一致。议付行随即委托其在S 国的分行协助调查此事,12月24日议付行收到其S国分行来电证实,经核查检验证上的签字样式确与开证行的留底记录不符,议付行立即知会受益人有关情况及注意事项,并建议受益人,为防止诈骗应立即着手查实货物下落及检验证书的真伪性。12月30日,受益人致函议付行要求去电开证行收回全套单据。次年1月6日,开证行同意退单,此案了结。

【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信用证软条款的案例,同时也可以由此了解到国际货款结算(就是货款的收付)涉及信用和使用何种货币、票据,以及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收付的问题。货款的顺利收回是一笔交易圆满结束的重要标志,采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能够及时、安全收回货款,是每个业务员应当知道的基本常识。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买卖双方都极力争取有利于自身的结算方式,以便买方融通资金和卖方安全收汇,因此,支付方式成为买卖合同中的重要交易条款。

学习目标

1.掌握进出口合同中货款的支付方式、特点及其流程;

2.掌握三种支付工具的特点及其使用。(www.xing528.com)

能力要求

1.能够灵活选择不同支付方式下的支付工具;

2.能够按照不同支付方式的流程与特点选择恰当的支付方式。

货款的结算方式有两类:一类是属于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即由进口商和出口商相互之间提供信用,如汇付、托收。另一类是属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即由银行作为双方收付货款的参与者,向双方提供银行信用来进行债权债务清偿,如信用证。支付方式从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可以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方法。顺汇是指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传递方向相同,汇付方式术语顺汇。逆汇是指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传递方向相反,托收和信用证方式属于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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