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当大量货物需要采用程租船运输时,通常在租船合同中约定好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以促使租船人快速装卸。但实际上负责装卸货物的不一定是租船人,而往往是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此,负责安排租船的买方或卖方,为了便于日后签订租船合同,便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条款。
(一)装卸时间、装卸率与滞期费、速遣费的含义
装卸时间(time for loading and unloading)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通常以天数或小时数来表示。
装卸率(rate of loading and unloading)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它是按港口正常装卸速度来确定的。
滞期费(demurrage)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及装卸率完成装卸任务,应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速遣费(despatch money)是指负责装卸的一方如提前完成装卸任务,可从船方领取一定的奖金。速遣费通常是滞期费的一半。
鉴于大宗货物一般多通过租船运输,而租船合同中都有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故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考虑随后签订的租船合同的要求,并与之相互衔接,以利于租船合同和买卖合同都切实可行。
按FOB条件成交,由买方安排租船,而由卖方负责装货;按CFR或CIF条件成交,则由卖方负责安排租船,由买方负责卸货。为了使负责装货或卸货的一方当事人依约定时间和速度装卸货物,故在买卖合同中对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好此项条款,不仅有利于订立运输合同和确保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而且有助于促使早日完成装卸任务、加速船舶周转和提高经济效益。(www.xing528.com)
(二)约定装卸时间、装卸率与滞期费、速遣费条款的注意事项
1.装卸时间的约定
应明确合理地约定装卸时间,有利于滞期费与速遣费的计算与支付。
2.要注意实事求是地约定
装卸率、滞期费及速遣费与约定的装卸率密切相关。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一般应按照装卸港的正常装卸速度来确定。
3.要注意滞期费与速遣费的比例
速遣费通常为滞期费的一半,这是船方片面维护自身利益的习惯做法,它不符合对等的原则。但是,在船多货少的情况下,这种习惯做法也是可以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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