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优化农业劳动生产率?

如何优化农业劳动生产率?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发展规律显示,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三种途径。第三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首先,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成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推动力量。可见,土地经营规模狭小,是资本报酬递减规律在制约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力转移不彻底,从人力资本积累和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制约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有真正落实好这两项要求,才能保持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有力支撑城乡融合发展。

如何优化农业劳动生产率?

一般发展规律显示,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三种途径。第一是通过资本深化。通过扩大资本投入提高资本劳动比率,由于每个工人装备的机器设备更多,可以达到劳均产出增长的效果。第二是提高人力资本。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提高或技能改善,都可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增加劳均产出。第三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义是在生产要素投入水平不变的条件下,通过更加有效率地使用投入品增加劳动者的产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无疑也遵循这几个途径,同时也要受到这个产业的特点影响,并且更加针对当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成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推动力量。例如,在1978—2017年期间,农业机械总动力以年平均5.6%的速度增长。随着农村出现劳动力不足现象,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要求日益迫切,在2003—2017年期间,具有劳动节约功能的农用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的数量,年平均增长率均超过14%。这既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力短缺诱致劳动节约型技术变迁的过程,也符合资本深化的一般规律。

然而,对农业物质投入的大幅度增加,也带来投资回报率下降的问题。在经济学中,资本报酬递减是一种具有规律性的现象,通常是由于其他生产要素的瓶颈制约。农业生产主要由资本、劳动和土地这三种生产要素投入决定。虽然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正在逐步消失,但是,高达27%的劳动力生产占GDP仅7.6%的农业增加值,说明劳动要素尚未构成农业发展约束。土地在中国的确是一种有限、稀缺的生产要素,不过,在这里倒不是说耕地资源的总量,具有意义的是土地的经营规模。由于土地流转尚不畅通,集中度不够高,中国每个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既小且分散。

世界银行把拥有土地规模小于两公顷的农户定义为小土地所有者,而中国农户的平均土地规模仅为这种小土地所有者规模的1/3,从国际比较来看可谓超小规模。在如此有限的耕地规模上持续不断地进行物质投入,必然导致资本回报率下降现象。通过估算三种粮食作物的资本边际生产力,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资本报酬递减趋势。以2007—2013年平均水平与1978—1990年平均水平相比较,粳稻、玉米小麦的资本边际生产力分别降低了27%、29%和19%。

其次,随着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人力资本得到显著的改善。但是,由于农村劳动力配置的扭曲,农业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反而有弱化的倾向。由于目前的户籍制度和劳动力流动状况,户籍在农村的劳动力被分成两个群体,一部分留在农村,大多数可以被看作是农业劳动力,另一部分则外出打工,成为在本乡镇内和离开本乡镇的农民工。(www.xing528.com)

总体来说,转移出农业的劳动力既年轻且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例如,2018年在全部农民工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52%,受教育水平在初中以上的占83%。其中,离开本乡镇的外出农民工具有更富生产性的人口特征。相反,留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则具有年龄偏大并且受教育水平低的特点。正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把家庭成员按照各自的生产性特征,在经济活动和就业地域上分割开来,因而成为农村劳动力配置这种扭曲状况的体制原因。

最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途径包括体制改革、技术创新和资源重新配置。过去40余年的改革,奠定了有活力的农业生产经营激励机制,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也取得很大的进步。而当前的最大制约因素,则是由于土地资源不能在经营者之间实现充分流动,没有集中到最有能力的经营者手中以实现更有效配置。

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农业劳动力剩余现象逐渐显现出来,在劳动力转移压力渐渐增大的同时,也出现了利用规模经济的需要,相应地便形成了对土地流转的要求。这就是一种对制度的需求,要求诱致出一种土地流转的机制。通过多年的探索,农民和地方政府也获得很多经验积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承包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制度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就是这些制度创新实践经验的结晶。此外,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程度,也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稳定性互为条件、相互制约。

可见,土地经营规模狭小,是资本报酬递减规律在制约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力转移不彻底,从人力资本积累和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制约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两个方向推动解决问题的政策,充分反映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即第一,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第二,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只有真正落实好这两项要求,才能保持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有力支撑城乡融合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