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经历了20世纪后期就业冲击和劳动力市场改革,中国政府于21世纪初确立了积极就业政策,相应地,就业被纳入宏观经济调控四大目标之一。为了从理念上更能强调保障民生的重要性以及解决好就业问题在其中的突出位置,在中央文件以及各种重要政策表述中,一直都是把确立和实现就业目标作为一项民生保障的要求,归入社会政策的范畴。在政策表达中这样处理,导致稳定就业的要求在政策工具箱中的位置不恰当,也就造成稳定就业的措施难以同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有效衔接,就业目标的优先序也容易在政策实施中被忽略。
通过对积极就业政策在政策工具箱中位置的调整,即把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以及劳动力市场各类信号纳入宏观经济政策抉择中予以考量、决策和执行,积极就业政策才可能真正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终极目标和底线才更加清晰且可操作,民生得到更好的保障。
例如,长期以来官方统计发布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但是,该数字长期稳定在4%左右,变动幅度极其微小,也意味着对劳动力市场变化不敏感。由此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不受周期性因素影响的自然失业率(结构性失业率和摩擦性失业率之和)。至于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经历过大幅攀升之后逐渐得到改善,自2008年之后稳定在5%上下的水平。
应该如何理解城镇登记失业率与城镇调查失业率,并通过这两个指标及其关系认识当前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状况呢?通过考察这样的问题,我们随后可以看到,中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具备了典型的指标,以及据此做出反应的劳动力市场行为,都为宏观经济政策决策创造了条件。(www.xing528.com)
在早些年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遭遇冲击以及具有劳动力剩余特征的时期,譬如说2008年之前,我们可以把4%左右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看作自然失业率,而把较高的调查失业率与较低的登记失业率之差看作周期性失业率。并且,由于农民工不能享受城市的失业保险,一方面无力承受在城镇处于失业状态,另一方面却可以依托承包地(农业)这个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由此,他们一旦失业通常会返乡务农,所以他们的劳动力市场状况既不影响自然失业率,也不影响周期性失业率。
然而,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由于农业中劳动力长期短缺,近年来农业机械替代劳动力的进程非常快,农业已经不再是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另一方面,新一代农民工大多没有务农经历和经验,也没有务农预期和意愿,同时,现在农村家庭的收入状况也使他们能够承受短期不就业,因此,即便遭遇城镇就业困难,他们中很多人也不会返乡。同时,他们能够并且乐于依靠接受较低的工资水平而度过求职期。这样,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状况已经开始影响自然失业率以及周期性失业率。
由于2008年以来调查失业率即保持在5%左右,按照自然失业率的定义,可以把5%的失业率水平看作自然失业率。如果经济增长速度低于潜在增长率,则会发生周期性失业现象,即调查失业率显著高于5%。那时,便是使出刺激性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时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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