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保证账实相符,财会部门对于财产清查中所发现的差异必须及时地进行账簿记录的调整。由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报请审批,所以,账务处理通常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或毁损数,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登记有关账簿,以调整有关账面记录,使账存数与实存数相一致。第二步,在审批后,应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转入有关账户。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是一个暂记账户,它是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盘亏、毁损数及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盘盈转销数,贷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及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盘亏、毁损转销数。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对于财产清查中各种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盘盈和盘亏,属于以下正常原因的,一般增加或冲减费用:在收发物资中,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财产物资在运输、保管、收发过程中,在数量上发生自然增减变化;由于手续不齐或计算、登记发生错误。属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变质或短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的,应增加其他应收款;属于贪污盗窃、营私舞弊造成的损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应增加营业外支出。另外,对于财产清查中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在按规定报请审批后,其盘盈净值增加营业外收入,盘亏净值增加营业外支出。
例7-2 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原材料6000千克,价值18000元。
报经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记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经查明,这项盘盈材料因计量仪器不准造成生产领用少付多算,所以,经批准冲减本月管理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例7-3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购进的甲材料实际库存较账面库存短缺20000元。
报经批准前,先调整账面余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报经批准,如属于定额内的自然损耗,则应作为管理费用计入本期损益,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属于管理人员过失造成,则应由过失人赔偿,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经批准列为营业外支出,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例7-4 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一台设备,估计价值20000元。(www.xing528.com)
在审批之前,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经批示,该机器作为企业增加的营业外收入处理,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例7-5 经查实,企业应收某客户的货款200000元,预计只能收回其中的60%,企业按规定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80000元的坏账准备。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形成损失时,损失增加,借记本科目;转回减值准备时,损失减少,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坏账准备”,资产类(备抵)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如果应收款项发生减值,表明资产减少,则贷记本科目;若已计的减值又得以恢复,即资产增加,则借记本科目。转销应收款项时,相应的“坏账准备”余额也应一并转销。
坏账损失,是指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使企业遭受的资产减值损失。按制度规定,在会计核算中对坏账损失的处理采用备抵法,即按一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例7-6 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确实有一笔无法收回的账款30000元(已提取坏账准备),经批准予以注销。
对于这笔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按照规定的手续审批后,以批准的文件为原始凭证,作坏账核销处理。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对于应付购货款项,如确实无法支付或获得债务减免,可按制度规定,经核准后直接转为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有关债权、债务的坏账收入或坏账损失,经批准后,按照上述会计分录直接进行转销,不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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