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资产的清查
对于各种实物,如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等,都要从数量和质量上进行清查。由于实物的形态、体积、重量、堆放方式等不尽相同,所采用的清查方法也不尽相同。实物数量的清查方法比较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实物盘点。即通过逐一清点或用计量器具来确定实物的实存数量。其适用的范围较广,在多数财产物资清查中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2)技术推算。采用这种方法,对于财产物资不是逐一清点计数,而是通过量方、计尺等技术推算财产物资的结存数量。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成堆量大而价值又不高、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的清查,如露天堆放的煤炭等。
对于实物的质量,应根据不同的实物采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如有的采用物理方法,有的采用化学方法来检查实物的质量。
实物清查过程中,实物保管人员和盘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对于盘点结果,应如实登记盘存单,并由盘点人和实物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盘存单既是记录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反映财产物资实存数的原始凭证。其一般格式如图表7-1所示。
图表7-1 盘存单
为了查明实存数与账存数是否一致,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应根据盘存单和有关账簿的记录,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实存账存对比表是用以调整账簿记录的重要原始凭证,也是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的依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一般格式如图表7-2所示。
图表7-2 实存账存对比表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商品、物资以及在途的材料、商品、物资等,可以用询证的方法与有关单位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2.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的清查,都是采用实地盘点即通过点票数来确定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以实存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盈亏情况。
由于库存现金的收支业务十分频繁,容易出现差错,需要出纳人员每日进行清查和定期及不定期的专门清查。每日业务终了,出纳人员都应将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的实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专门班子清查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钞应逐张查点,还应注意有无违反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的现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章。现金盘点报告表兼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是反映库存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重要原始凭证。其一般格式如表7-3所示:
表7-3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国库券、其他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清查方法与库存现金相同。
3.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与实物和现金的清查方法不同,它是采用与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来进行的,即将企业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从银行取得的对账单逐笔核对,以查明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余的记录是否正确。
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在收付企业单位存款时复写的账页,它完整地记录了企业单位存放在银行的款项的增减变动情况及结存余额,是进行银行存款清查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往往不一致,其主要原因:一是双方账目发生错账、漏账。所以在与银行核对账目之前,应先仔细检查企业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然后再将其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二是正常的“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企业单位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有以下两大类共四种情况:(www.xing528.com)
(1)企业已入账,但银行尚未入账。
①企业送存银行的款项,企业已做存款增加入账,但银行尚未入账。
②企业开出支票或其他付款凭证,企业已作为存款减少入账,但银行尚未付款、未记账。
(2)银行已入账,但企业尚未入账。
①银行代企业收进的款项,银行已作为企业存款的增加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通知,因而未入账。
②银行代企业支付的款项,银行已作为企业存款的减少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通知,因而未入账。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发生,都会使双方的账面存款余额不一致。因此,为了查明企业单位和银行双方账目的记录有无差错,同时也是为了发现未达账项,在进行银行存款清查时,必须将企业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收付金额、结算凭证的种类和号数、收入来源、支出的用途、发生的时间、某日止的金额等。通过核对,如果发现企业单位有错账或漏账,应立即更正;如果发现银行有错账或漏账,应及时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如果发现有未达账项,则应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并验证调节后余额是否相等。
例7-1:20×5年6月30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为31000元,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360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未达账项:
(1)29日,企业销售产品收到转账支票一张,计2000元,将支票存入银行,银行尚未办理入账手续。
(2)29日,企业采购原材料开出转账支票一张,计1000元,企业已作银行存款付出,银行尚未收到支票而未入账。
(3)30日,企业开出现金支票一张,计250元,银行尚未入账。
(4)30日,银行代企业收回货款8000元,收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入账。
(5)30日,银行代付电费1750元,付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入账。
(6)30日,银行代付水费500元,付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入账。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7-4所示:
表7-4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如果调节后双方余额相等,则一般说明双方记账没有差错;若不相等,则表明企业方或银行方或双方记账有差错,应进一步核对,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银行已经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不能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编制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必须在收到银行的有关凭证后方可入账。另外,对于长期悬置的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
上述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也适用于各种银行借款的清查。但在清查银行借款时,还应检查借款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是否按期归还。
4.往来款项的清查
往来款项的清查采用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在检查各单位结算往来款项账目正确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记录,按用户编制对账单,送交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对账单一般一式两联,其中一联作为回单。如果对方单位核对相符,应在回单上盖章后退回;如果数字不符,则应将不符的情况在回单上注明,或另抄对账单退回,以便进一步清查。在核对过程中,如果发现未达账项,双方都应采用调节账面余额的方法来核对往来款项是否相符。尤其应注意查明有无双方发生争议的款项、没有希望收回的款项以及无法支付的款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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