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是指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归类整理,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由于原始凭证来自各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很大,格式和内容也各不相同,而且不能清楚地表明应记入账户的名称和方向,如不经过必要的归类和整理,就难以达到记账的要求,所以在记账以前,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这对于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便于对账和查账、提高记账工作的质量,是十分必要的。
各单位所使用的记账凭证的格式不尽相同,但这些凭证的基本内容却是相同的。因为记账凭证的主要作用是将经济信息转换成会计信息,即对原始凭证进行归类、整理,确定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直接据以记账,所以,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一些基本要素,这些基本要素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凭证的编制日期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4)会计科目(包括一级、二级或明细科目)、记账方向和金额。(www.xing528.com)
(5)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6)记账备注(在登记入账后,作“√”符号或填写过入账户页数)。
(7)会计主管、复核、记账、制证等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两者却有不同之处:原始凭证是对经济业务的原始的如实反映,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记账凭证则是会计人员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而记账凭证则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原始凭证的填制人员是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包括采购员、保管员、生产车间班组长等等,而记账凭证的填制人员则一律是会计人员。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而记账凭证则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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