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尽管会计实务产生于货币之前,但自从货币产生之后,它就成为会计的主要计量工具。要完整地把握货币计量假设,需要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来反映和监督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二是指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仅限于那些能够以货币来计量的经济活动。
第二,以特定的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在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的经济活动涉及多种货币,会计必须采用一种特定的货币作为统一尺度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计量,以提供全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因此,明确会计核算以何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是必要的前提。
记账本位币,是指会计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统一使用的记账货币,它为会计工作明确了一个统一的计量和报告标准。各国会计实务一般均采用本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如果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主要以某外国货币收支为主的,也可以选用某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我国,如果企业选用了某外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其向国内提供会计报表时,必须将外币报表折算成以人民币计量的报表。(www.xing528.com)
第三,货币本身的价值是相对稳定的。货币本身的价值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计量的准确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货币计量建立在币值稳定这一前提下,在正常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中,并不考虑币值变动的因素。但实际上币值是有可能变动的,按国际会计惯例,当币值波动不大或前后波动能够被抵消时,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这些因素,认为币值是稳定的。
上述会计假设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会计主体假设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确定了会计主体之后,必须进一步假设会计主体能存在多久。因此,持续经营假设是会计主体假设的延伸,只有假定持续经营,才有必要进行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假设既明确了会计的计量单位,也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反映和监督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范围。四项会计假设共同构成了组织会计核算、开展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和理论基础。本书所论述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有关核算原则等会计原理,均是在假设上述四个前提都满足的情形下而适用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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