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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模式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是中国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分散式经营模式已经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的发展。要做到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必须有针对性地培育多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推动耕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由农业生产体系、农业服务体系等构成。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是中国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分散式经营模式已经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的发展。传统农业阶段占用的劳动力较多,科技含量较少,基本自给自足,也基本不需要服务业的配套。但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其他行业对农产品的需求结构的变化,现代农业所需的生产资料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科技含量增加,农民相比土地的比例在减少,规模经营更能提高生产率,产品的提供更能符合市场的需求,因此生产组织也发生了科学含量更高的转型。现代生产组织方式科学和可持续、生产技术科学和可持续、生产服务科学和可持续,是科学型产业的一个重要标志。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要在一定程度上全力打造以农产品为主的全产业供应链,借助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平台,比如信息行业、交通行业、零售行业等,培育具有全方位的农业生产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建立农业产业联合体,让现代农业建设集成发展;引入金融机构,扩宽融资途径,为现代农业提供资本保障,与现代物流密切合作,根据农产品的特性,保障市场化行为的高效性。让技术在现代农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可持续发展,如图8-1所示。要做到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必须有针对性地培育多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推动耕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

图8-1 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供应模式

(一)培育多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4年1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立足国情农情,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领域的差异性,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所谓农业,既包括种植业,同时也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甚至林业。在种植业内部既有像谷物、棉花、油料这样适合大规模生产的大宗农产品,也有像杂粮蔬菜这样适合家庭生产规模生产的农产品,因此代表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经营主体都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

正因为如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所以培育多元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一种客观发展需要。

为此,有计划、全面、系统地培育多元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需要进一步围绕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因农产品而异,因企业和生产者的具体条件而异。

1.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在适合规模化生产的大宗农产品生产领域,对于具有形成全产业链供应能力的大型农业生产企业、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尽心培育,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充分发挥这三类主体在带动农户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以及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上的作用。

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进行农业开发要予以积极地鼓励和支持,解决农业发展在资本、技术、管理和销售上的瓶颈,特别要发挥工商资本的创新作用,将线下实体生产与线上(网络)资源整合、建立销售渠道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农业发展新模式,使得中国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得以推动。

2.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户生产发展、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既需要政策的大力推动,也需要政策的引导规范,绝不能再走先发展后规范的老路。

要想扎实建立和完善发展农民合作社所需的金融信贷支持体系、农业生产保险体系、农产品商贸物流体系,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并在土地流转、税收人力资本培养等方面,针对他们的后顾之忧进行实质性的解除。

3.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成员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他们是先进农业生产力的代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解决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扩大经营规模面临的土地“瓶颈”。

第二,建立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的认定标准和制度,促进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名副其实地健康发展。

第三,将当前普惠式的农业支持政策,调整并瞄准新型农业主体,尤其要聚焦到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建立与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信贷、税收、保险等服务体系,使他们的发展需要得到满足。

(二)推动耕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www.xing528.com)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看,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农民的数量持续增长,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逐年增加,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逐渐成熟。

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土地流转规模已经增加到2016年的4.71亿亩,流转面积占比也已经达到35.1%。当前,对于耕地流转发展比较快的地区而言,它们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实现耕地集中。

1.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推动耕地流转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基础上,本着农民自愿、有偿和市场化原则,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将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化生产。主要做法是,将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按面积折股加入土地合作社,合作社按照农户入社股份和约定的方式对农民进行支付。

2.建立市场化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

工商资本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既是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和体现,也是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潮流。

流转收益是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从各地发展情况看,耕地流转价格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参考作物单产水平,约定亩均实物租金量,每年再按实物的市场价格确定实际支付的货币租金;②入股分红与雇佣工资相结合实现流转收益;③建立土地银行,即将土地“折现”存入一个类似“银行”的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获取利息收入和分红。

3.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

在一些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庄,村级企业吸收了大量本村劳动力,根据发展需要,这些村由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又将已承包到户的土地重新集中,实行规模化生产。由于土地流转是在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摩擦成本比较小,土地重新集中实行规模化生产比较容易。

4.政府推动

政府对土地流转实行补贴,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促进土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苏州市对流转耕地给予每亩400元至600元不等的补助。

(三)建立健全农业服务支撑体系

1.产前,有效加强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有针对性地重点打造一批科技产业联盟,每个联盟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专家作为行业领头人,建立专业团队,同时为多个相关农业企业服务。通过联盟,最大限度地促进农业科技研发与产业化,在农产品新品种和新技术研发上力求一定的有效突破,从而把优良品种和实用新型技术提供给现代农业发展。

2.产中,加强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由于受农业生产中分工不断细化的影响,专业化生产格局逐渐形成。因此,产中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应放在积极扶持气象、农田整治、兴修水利、机耕、机播、机收、病虫害防治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上,并使之专业化。同时,也要建立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金融信贷和保险服务,使农业生产对金融和保险的需求得以满足。

除了上述提及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之外,当前应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出,重点发展能够提供集产前、产中和产后一条龙服务的“代耕式”专业化服务组织,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然想保有土地但缺少种植能力或时间的农户的需要,也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得到切实的提高,使农民收入有效增加。

3.产后,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对于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减少农产品在仓储、运输、物流配送中的损耗和费用;建立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的专门化服务体系,在最大程度上为农产品品牌创建和维权提供法律方面的专门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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