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践活动,首先在于寻求宏观层面的合法性,即将返乡创业置于特定的情境与时空背景下进行考察。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返乡创业实践出现在城乡一体化时期,城乡二元结构的松动、市场的开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体制的确立,为返乡创业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小城镇的发展和农村的建设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了舞台,使得返乡创业进一步得到发展,并由此有了从想象走到现实的可能。
对于农村的大部分农民而言,城镇是较为理想的生活空间。城镇生活环境更为集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活方式更加丰富,医疗条件更为便捷,教育资源更为充足,因此城镇化吸引了大部分农民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流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也制定各项政策引导城镇化的发展,比如土地政策改革,使土地流转成为可能,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减免农业税,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等。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在政府部门的号召和努力下,在农民个体间的比较之下,农民群体中掀起了城镇化运动。
与之相对应,农村社会逐渐呈现出“空壳化”的现状,可谓是越搬越空,越空越搬,只剩下没有能力搬迁到城镇居住的农户。随之带来的是,农村缺少相应的生机和活力,而城镇的生机无限,特别是由于有经济条件的农村家庭加入、年轻人的加入,城镇社会中的高楼到处兴建、城镇的空间地理边界也在不断被打破、不断向外拓展。从城镇化或城市化趋势而言,城市化比率还在不断向上攀升。
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建城镇的不断增加,预示着在城市生活的人数也在大幅度上升。乡镇、小城镇、县级市、地级市与省会城市等有着不同程度及不同形式的人口聚集。在一线城市,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机会较多,收入水平较高,吸引了最大部分的农民进入,但是在大城市里的生活成本太高,高昂的住房价格,让其只能望洋兴叹,大部分农民并不能从此驻扎在这样的大城市。他们又对城市生活充满着希望,因此在自身能力等条件决定下,按照城镇人的居住门槛,进而选择自身及家庭容身之处,由此便形成了各类城镇人口不同程度的增长。(www.xing528.com)
城镇人口的增长直接带来的是社会生活需求结构层面的变化,即现有的需求大大增加。作为生物性的人,难以脱离基本生存的需求,否则无法存在。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存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只有满足了最基本的需求,才有可能实现其他层面的需求,如自我实现的需求等。因此,如果缺少必要的生产供给形式,必将对小城镇的秩序及其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如果在城镇之中难以满足最为基本的生活需求,那么他们也会主动再次搬迁回到农村社会之中。从农村搬入的农民已经不能在此空间内实现“男耕女织”式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因此,城镇单位内的社会成员必须大部分依靠市场实现生活的运行。小城镇或城镇的兴起与发展,特别是人口的大量聚集促进了城镇的商业化发展。对于寻求就业的农民工而言,城镇化的发展为他们进入市场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和商业空间。
农村人口不断从农村迁入城镇,农村相对显得较为“凋敝”,而农村的土地则由于“不动产”的性质难以进行相应的搬迁。由于距离因素的影响,许多农民工会选择将土地流转出租,这就为另一部分返乡就业的农民提供生产资料。他们大规模地租入土地,进行规模种植,特色种植,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农业收入。将农业作为经营运作的产业,提供了较多的农业就业岗位,带动了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村里的居民日益减少,宅基地出租也进入市场,一些农业辅助产业也有了发展的空间,这些都为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相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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