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确定了两家第三部门作为接受捐赠的主体,其中之一为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慈善总会则积极响应武汉市政府号召,在应对新冠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方便社会各界的捐赠工作,根据第4号通告的要求,结合本组织的制度规范,武汉市慈善总会设立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项基金”,向社会广泛征集善款,以保障一线防疫工作的资金充足,可以有效购置防疫工具或搭建防疫设施,这也说明武汉市慈善总会行动目标性较强,即筹足抗疫所需的各类款项。在践行目标过程中,武汉市慈善总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规定,将组织内部各部门职能统一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项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上,形成协同联动的强有力行动秩序,以保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账号、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武汉市慈善总会”(扫微信二维码)等多个渠道汇集的善款能够有效用于防疫工作中,同时将捐赠人、捐赠金额、善款用途等信息及时公开,实现资金透明化运转。武汉市慈善总会的“强目标—强秩序”防疫行动极大地提升了善款筹集的效率,使得一线抗疫工作获得一定程度的资金保障,能够购置必要的医用物资或搭建必需的医用设施。但严重的层级意识和路径依赖的行动方式是否会影响到资源转化的效率也是值得反思的问题,尤其是同样作为《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指定的接受捐赠主体,且具备“强目标—强秩序”防疫行动特征的武汉市红十字会就出现了无法及时高效分配所募医用防护物资的状况,导致对一线防疫人员,特别是医务工作者的支援不到位,进而影响了整个防疫工作的开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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