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层面,第三部门之于“规制—结构”的组织形态如何反映在集体行动的实践逻辑中?首先,制度是人为设计的,目的在于形塑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互动关系,以达成一定的行动目标,因此组织制度与行动目标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关联性:制度正式程度直接决定组织行动目标性的强弱。其次,第三部门组织结构完整与否也影响着成员在集体行动中表现出的秩序性:组织内部是否具备明显的职责分工并能协调运作,直接决定了组织行动秩序性的强弱。最后,基于以上认知,需要进一步理解“强目标”与“弱目标”以及“强秩序”与“弱秩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强目标”与“弱目标”中的“目标”是用来描述集体行动发生性质或感觉的定性关键词,其强弱区分主要是基于对组织社会使命和角色的判断,毕竟这是组织集体行动的发端和起源,同时也需结合组织制度类型而定,一般来说,正式制度是对非正式制度的补充和强化(道格拉斯·C.诺斯,2008:64),因而正式制度对人的约束力相较于非正式制度更强。若组织发生的集体行动,其目标与组织成立初期的使命或角色相符,且有明文的制度和规则可循,那这种集体行动就是遵循“强目标”逻辑;反之则为“弱目标”逻辑,表现为被情感驱使产生的、未有明文依据的集体行动。
在对“强秩序”与“弱秩序”这一对辨析前,需要反思采取这两种实践逻辑的第三部门,其组织结构是否有明显的层级划分和职权分工。一般而言,具备明显的层级划分和职权分工的组织结构更易凝聚组织成员参与组织行动,使得行动中反映出较强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即为“强秩序”逻辑的核心表现;相反,缺乏层级划分和职权分工的组织结构难以凝聚成员,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时段做出继续参加组织或者退出组织的决定,行动上差异性较大,展现出第三部门集体行动的“弱秩序”逻辑。
结合以上分析,可将“规制—结构”划分的四类组织形态融入于“目标—秩序”实践逻辑定位的坐标轴中,如图2所示,至此产生出四类综合实践逻辑,即稳定型机构的“强目标—强秩序”逻辑、动员型社群的“强目标—弱秩序”逻辑、聚合型社群的“弱目标—强秩序”逻辑、分散型社群“弱目标—弱秩序”逻辑。回归现实,这四类实践逻辑可以直接映射到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社区志愿者团队、传化慈善基金会的“传化·安心驿站”和武汉市志愿者车队在新冠疫情期间的行动表现,及其产生的差异化行动效果。(www.xing528.com)
图2 第三部门实践逻辑的特征定位
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