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不同于建立在公权力基础上的政府组织和利益链条维系的经济组织,它是以公共利益观念为纽带组建的,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的一类组织(党秀云,2007)。其组织运作过程既不是基于一种强制性规范,也非遵从于市场规则,而是受制于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念转化的、指向性更强的社会使命,驱动第三部门这一有机体有序运转,发挥出不同于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又履行着异于一般商业经营的社会服务义务,成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主体(熊跃根,2001)。在社会各领域发展中带来增益,自然也会在突发事件防控中发挥能动作用,尤其当面对新冠疫情时许多第三部门在社会价值观上走向了统一,将国家灾难的救助视为使命,积极投入于防疫工作,并主要扮演社会多维资源的募集者、社会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者、社会多元力量的整合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四种社会角色。
其一,社会多维资源的募集者。始发于社会的第三部门天然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能够在撬动社会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方资源上具有独特“接地”能力,依凭融于社会之中的亲和感和协调力,创制增进社会关系的信任感、规范机制和交互网络,提升社会资源积累效率,推动城市发展(罗伯特·D.帕特南,2001:208),这在应对以新冠疫情为代表的突发事件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在新冠疫情重灾区湖北省遇到较大款物需求时,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等一批第三部门率先行动,发动组织内成员力量先行捐赠,并发布募捐信息向社会寻求资助,迅速募集大批量款物助力防疫。在抗疫一线,截至2020年3月5日,根据官网公开的募捐数据显示,湖北省慈善总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募捐筹款高达56.1亿多元,武汉市慈善总会设立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项基金完成筹款40.5亿多元。可见这些一线第三部门成为防疫阻击战中社会资源汇集的重要平台。
其二,社会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者。第三部门由不同社会成员构成,以社会公共利益或团体共同利益为核心目标,以组织成员志愿参与为运作机制(杨和焰,2004),积极实施立足“公益”或“共益”的利他性行动,提供社会产品或服务。新冠疫情期间,上海惠迪吉公益人心理关爱中心、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杭州市滴水公益服务中心发挥组织专长,向全国有心理疏导需求的人提供公益支持,缓解大家的恐慌感;江西莲花县企业家爱心商会则基于社团宗旨,全心投入于会员单位的复产工作,通过开展“会员暖心行动”,采取物资进购、平台对接等一系列举措,让广华超市、鸿发贸易商行、良坊制衣厂、微莲花文化用品店等16家企业顺利渡过疫情难关,恢复经营效益。还有很多第三部门在疫情防控乃至社会发展各领域,出于“公益”或“共益”目的,贡献出有利于社会抑或组织的产品或服务,践行着供给者应尽的义务。供给者这一社会角色以及与之相伴的诸多义务亦是第三部门社会性的直接反映。
其三,社会多元力量的整合者。结构完整、成员固定、运作永续的组织实体对于第三部门而言有时会是一项非必须的条件,一个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共同组建的非持续联盟亦可被视为一种特殊的、临时性的第三部门,这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经常适用。那么,对于第三部门而言,其真正的组建价值在于对社会力量的整合,产生超越独立个体之和的集体收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2000:64),以此增进社会价值的创造效益,实现组织发展目标。在近期防疫工作中,社会各界人士紧急组建的多个第三部门,成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区的重要民间防疫力量,尤其在武汉当地,由美容店老板、培训讲师、司机等不同职业的普通人组建的多个志愿者服务队,在交通枢纽、公共设施、居住社区等多个区域内自发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抗疫一线的严峻状况,助力着稳步向好的抗疫局势。(www.xing528.com)
其四,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现行突发事件的政府应对模式普遍基于常态公共事务处置过程中的政府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制约了应急管理的行政绩效,甚至因“路径依赖”产生的低效管理铸成了更大的社会危机(金太军,2011),此次武汉市政府应对新冠疫情的初始行为就是“政府失灵”现象的典型案例。新时期下第三部门迅速崛起,政府需重新调整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策略,在提升预警能力的前提下融入第三部门,发挥其作用以及主体性(陆亚娜,2015),使其成为继政府后又一关键的社会秩序维护者,协助政府推动城市走向安全发展的正常轨道。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第三部门竭力参与政府决策、影响政府行为,协助政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如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一批智囊组织从各自专业角度建言献策,以求破解疫情期间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需求等方面出现的治理难题,优化政府防疫决策、改良政府行政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公共生活。另一方面,政府也会主动寻求与第三部门的合作,集合社会力量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协同共治,如在政府推出复产复工政策后,由第三部门支持各企业达成政府要求、恢复正常生产,如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一些“中字头”行业协会,以及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河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宁夏企业家协会等地方性行业组织,均在各自行业领域协助企业重新开工,完成复产复工目标,并希望依凭市场运作带动整个社会运转,尽力复原疫前正常的社会景象。
综上而言,第三部门之所以在新冠疫情时采取了必要的集体行动,与其固有的社会使命和四种关键社会角色密切相关,可以说使命和角色是融于第三部门集体行动的灵魂和动因,也印证了选择第三部门集体行动作为研究对象的可能性、关键性和辨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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