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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产权:迈向更美好的未来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个是非常不幸的事件,就是1959—1961年间中国发生的饥荒,使较大规模人口非正常死亡。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事件,引起国务院和中央的强烈反应。但是,仅有局部地区对灾难性事件的自发反应,不足以直接酿出中国的改革开放。回头看,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得以进行的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条件。这样,经由一个承包合约,中国正式开始重建私人产权。概略地说,我国产权制度变迁是分为四个层面展开的。

重新定义产权:迈向更美好的未来

对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改革开放,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中国的改革开放事实上酝酿了很长时间。我自己比较关注两个事件,因为这两个事件为后来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经验准备。

第一个是非常不幸的事件,就是1959—1961年间中国发生的饥荒,使较大规模人口非正常死亡。其中最早报告到北京的是河南信阳事件,这个地区当时人口850万,根据时任行署专员的回忆录,非正常死亡人口当在百万以上。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事件,引起国务院和中央的强烈反应。有记录说,就在决策层讨论信阳事件处理的会上,周恩来总理受中央委托紧急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其中有一条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允许农民保留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里,给农民私人权利划下的第一道线。当时没有讲新政策执行的时间有多长,也没有讲这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安排,因为根本来不及。差不多同时,大饥荒还逼出了波及全国多个省区的包产到户。回头看,60年代初的自留地和包产到户,为十几年后的农村改革积累了经验。

第二个事件发生在1962年,在广东省宝安县,也就是现在的深圳。那一年,由于各种传言,说香港要开放关口,当然也由于内地的经济困难,就在宝安这个地方,曾经有10万人意图偷渡逃港,他们来自全国12个省区、广东62个市县。这成为当年很大的一个事件,也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处理。据现在看到的资料,当时约6万人逃了过去,其中大部分被港英当局遣返回来,加上没有出去的人,当地政府做了安顿和疏散,并严格限定了出境制度。也在那个背景下,当地还提出过“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政策,以边境的贸易活动来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现在回头看,这个事件埋下了未来开放的契机。

这两个事件对后来的历史都有深刻的影响。但是,仅有局部地区对灾难性事件的自发反应,不足以直接酿出中国的改革开放。因为逼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等形势好一点,还是可能被改回去。这就是过去讲的:吃饱了饭,又要瞎折腾。事实上,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我国经济政策还是日子好过了就继续向“左”,比如靠政治运动促生产,“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对外开放更谈不到。

真正的中国改革开放元年还是1978年。因为这一年发生了思想解放运动,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最根本的,是整个执政党看待体制、制度和政策的思想方法改变了。邓小平当时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个思想路线就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因为达到这个层面,人们才会去想,中国选社会主义也好,选公有制也好,选计划经济也好,讲到底,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文化的要求,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这个出发点看问题,前人写下的本本,苏联实行过的制度,一定要接受我们自己实践的检验。选错了的就要改过来,不合适的就要调试。任何体制安排,不管出发点多么正确,逻辑多么有力量,做的效果不好就必须改。回头看,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得以进行的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条件。没有思想解放,以后的一切都谈不到。

所以,恰恰在1978年以后,刚才讲到的那两个历史事件才有了完全不同的结果。从农村看,包产到户在几年时间内席卷全国,一步一步得到合法化承认。其实,根据杜老的回忆,邓小平早在1960年就讲过,包产到户能多打粮,不合法,就让它合法起来。但1960年就没有这个政治条件,非要到了1978年后才行,虽然农民和许多基层干部对于用什么办法可以多打粮、少挨饿,早就是明白的。包产到户被合法承认了,就意味着从传统的全盘公有化体制里,清楚划出一条农户私人权利的界线。这样,经由一个承包合约,中国正式开始重建私人产权。这是所有社会主义“本本”上从来没有讲过的事情。中国的改革,就是这么起步的。

开放也是逼出来的。历史说,1977年宝安又一次发生了“大逃港”事件。当时广东的主政者习仲勋去调查,知道很多逃港农民跑过去两年就寄钱回来盖房子。为什么到香港有这么高的收入?答案就是扩大经济自由:农民不但务农,也可以打工,并开放市场,活跃生意。那时深圳靠香港边境有一个罗芳村,对面也有一个罗芳村,原来都是这边罗芳村跑过去的人建起来的,只是对面村民人均年收入比这边高出100倍!这样就逼出一个想法:能不能把门打开,划出一块地方,让香港企业开到境内来,这边的农民不逃港也可以打工?广东第一线提出这个构想,汇报到北京,邓小平赞成,至于用什么名字,邓小平说,就叫特区,因为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

回头看,包产到户、分配自留地、允许农民小自由、逃港事件、“利用香港、发展内地”等,历史上都多次发生。但是,只要政治思想路线不对头,那些来自第一线的探索,顶多就是一个权宜之计,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推广。所以,中国的改革开放是逼出来的,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提出,才成为更主动、更系统的变革过程,成为“多方面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世界上还真有人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什么“华盛顿共识”指导出来的结果。我认为那是对历史的无知,因为那个时候中国人的绝大多数人并不注意华盛顿在干什么,也不知道那些人究竟说了些啥。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把饭吃饱搞建设,怎样把过去被死教条捆住的手脚解放出来。还有人要编“北京共识”和人家打擂台。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因为北京共识早在1978年就有了,那就是改革开放。

农村改革和特区开放,两端发力把整个神州大地卷进了改革开放的大潮。我不过是取一个角度来观察经济体制大变革的一条线索过去全盘公有化的计划体制是一套权利的界定,因为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在改革开放中重新界定。概略地说,我国产权制度变迁是分为四个层面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是原本全盘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公有制,除了抽象的“全民”或“集体”为其所有者,所有具体的、有实际行为能力的个人,在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权利地位?到底公有制里面可不可以再划分出一些权利界线来?改革开放找到了一个方法,就是公有制可以通过承包合约再把行为的权利——包括责任和义务——重新界定到个人头上。农业承包,工商业承包,做的就是这个层面的权利界定工作。(www.xing528.com)

第二个层面,是通过承包划出的私人使用权,又发生转让。就是说,从使用权演变为转让权。这当然引发了更复杂的问题,比如可转让的范围、转让价怎样形成等。其实,全盘计划转向市场经济,真正的基础就是转让权。什么叫市场经济呢?一般讲就是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什么是价格机制?无非就是有人喊价,有人还价,而喊价还价都首先是一个权利,如果没有喊价权和还价权,教科书上写的“市场价格”又从何而来?于是,中国产权改革的第二个层面就启动了市场经济,从使用权入手,进到转让权、定价权、喊价权和还价权,资源配置就再也无从靠苏联教科书那一套范畴运转了。

第三个层面,改革开放重新承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比如可以自由找工作,就是承认所有劳动者身上拥有的劳动能力,是他本人可控制、可拥有、可支配的。企业家才能更是一种生产性资源,个人可以合法拥有,可以和其他要素结合起来创业,办民营企业。这一条对中国生产力的解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各个方面都有人成为优秀的企业家。如果没有这层权利界定,当年的陈志雄就不能去养鱼,年广久就不能搞“傻子瓜子”。这在当时都引发了大争论,要邓小平、胡耀邦直接干预才没有一棍子打下去。回头看,如果没有这个权利保障,怎么会有后面的局面?怎么会有这么多中国产品生产出来,销售到全球市场上去?谁想得到,柳传志领导的联想从计算所传达室打到纽约马化腾这么个年轻后生就“抓”得住几亿中国QQ客户?马云立志为中小企业服务就真的心想事成?内蒙古大草原呢,有一个伊利不算,又生出一个蒙牛

第四个层面,就是无论承包来的、转让来的,或者重新确立的私人产权,都可以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放到一个合约里面来,形成“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过去的公有制非排斥私产不可,但股份制经济可以私产为基础,通过一个合约形成“公司”,也就是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来容纳相当一部分生产力。这是第四个层面,也是积聚新生产力的权利安排。没有这个层次,资本市场从何谈起?至于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更要和全球范围的私产结合,学习、练习被叫作“公司治理结构”的那一套利益结合、制衡、共用的文明。

事实上,这四个层面的产权改革,到今天还有大量未解决好的问题,还在引发不同意见。不过从大势看,这条路开始走出来了。绝大多数人愿意继续探索,并让国家、市场、法律道德、舆论和公民意见的直接表达,一起发挥更好的合力作用,不断完善改革和权利重新界定的过程。特别重要的是,正如科斯所言,“清楚界定的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中国的产权重新界定奠定了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奠定了刺激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

应该准确地说,今天中国经济的主要特征并不仅仅是高速增长,而是开放下的高速增长。开放下的中国产品,没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是进不到别人国家里的,这与封闭经济自我循环的“高增长”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对中国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人们有不同的解读。比如国际上有种流行的意见说,中国就是劳动力太便宜,才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不少人也相信这个解释。对此我有不同意见。我的问题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劳动力难道不是更便宜,为什么那时中国产品远没有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从道理上看,劳动力便宜是要素,有竞争力,但要素不会自动变成产品。把要素变成产品,要经过组织和制度,过去中国由于体制不对头,要素固然便宜,但组织和制度的成本极其高昂,结果就是产品并没有多少国际竞争力。

中国高速增长或者开放下的高度增长,真正的秘诀是什么?就是大幅度通过改革开放降低制度和组织的成本。这就使得廉价劳动力开始发挥作用,中国的农民、工人、技术员、企业家、地方和整个国家才能发力,才经由学习曲线的提升,把产品越做越多,越做越好,才在世界上占有可观的一席之地。这就是重新界定产权,经过制度成本的显著下降,对经济活动的绩效带来的影响。

当然,中国改革开放有渐进的特点,就是哪个领域里的问题严重,或者比较容易启动改革,就先动一动,过不下去了就先改一改。这带来一个结果,就是权利界定不是全面并进,而是不整齐的、不均衡的,远远没有达到普遍的权利厘定和保障。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矛盾和冲突,特别是不同权利之间怎样取得平衡,成为改革的一个难点。从目标来说,产权设置必须是普遍的,绝不能保护了这一方,侵犯了其他方。经济自由也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否则不可能有持久的秩序,也不会为社会所接受。但是渐进改革的实际情况,却是有的走得快,有的走得慢。一些领域的改革,甚至停滞很长时间。

现在大量的实际问题,包含环境污染、农地征用、矿产开采权、旧城改造、山林经营权的确定,以及行政垄断行业进一步的市场开放、政府本身的体制改革等难题,讲到底难都难在权利怎样进一步清楚界定。这些问题要具体研究涉及很多细节,不是今天的题目。但它们的共同困难,是产权界定从来就不是完全靠民间自发活动就可以解决的。产权界定是稀缺资源的排他性制度安排,没有拥有合法强制力的国家的介入,不可能划清楚,更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这里面有一个悖论性的难题:要求合法强制力提供产权界定的公共服务,但社会怎样约束、监督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私用,从而使产权界定过程变歪,远离普遍的、原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承认和保障体系呢?

中国的经验教训说,这个难题没有简单的解。邓小平以来的许多领导人多次讲过,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无从推进。问题是,能够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匹配的政治体制改革,又谈何容易?从学术上看,这个问题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但我所知的优秀经济学家,同样也关心这个问题,例如杨小凯临去世之前写的那些文章、笔记,中心关注点就是这个问题。我自己在国内做调查也碰到这个问题,比其他问题有更大的难度。当然总思路也可以说有了,那就是法治(the rule of law),即不是说一些人拿上一些法条去统治别人,而是所有的人、任何人,都要服从同样的准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同样的准则约束所有人的行为。我相信这也是摆在未来的一个重大任务。中国要自立于世界,没有强大的国家不行。但强大的国家力量,怎么保证在公共服务的轨道里运行,限制权力即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是一个我们的历史传统尚没有很好回答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势必参与整个资源的权利重新界定过程,越来越成为继续推进改革的难点和要点。

现在的麻烦是,中国早已远离了饥荒,遭遇的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比过去为小,因为中国经济的表现至今在国际上相当抢眼。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改革的动力何在,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认定,继续改革的未来收益很大,因为从局部的渐进的权利界定,成长为普遍的权利界定,一定会进一步扩大不侵犯他人的经济自由,从而走向一个普遍约束权利、普遍保障自由的现代国家。问题是,进一步改革的难度也远比过去为大。如何汇集新的动力,推进中国在30年改革开放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是未来要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年轻朋友们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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