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的数据是1996—2012年城镇地区就业数据和行业就业数据,共包括30个地区(西藏地区由于数据不全而未计入)、10个行业。数据来源于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数据时间段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20世纪70年代的生育高峰导致我国人口暴涨,到20世纪90年代,这部分人口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劳动力,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劳动人口状况反映了我国建国以来出生人口的就业状况;
(2)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劳动保护政策得到落实与加强,特别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使男、女就业可以在同一起点上进行比较;
(3)基于我国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及样本选择的广泛性。
在行业的选择上,本书对行业类别进行重新梳理,并对部分行业作了合并处理。我国的行业标准分类始于1984年,先后经过1994、2002年的两次调整和修订,现行的行业分类使用的是2002年公布的标准。由于在1996—2012年间,国家统计局对行业分类作了重新调整,导致1996—2002年的行业类别和2003—2012年的行业类别有较大差别,其中1996—2002年的行业类别参照的是1994年的标准,而2003—2012年的行业类别参照的是2002年的标准,从行业分类角度看,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宏观统计数据在2003年前后不具有完全的连续性,无法进行比较,因此需要对行业类别进行重新整理。
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所公布的宏观数据来看,2003年以前共包括15个行业及其他行业: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
2003年及以后共包括19个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对照2003年前后的行业分类,发现部分行业分类前后一致: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部分行业分类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前后数据保持一致:采掘业(采矿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保险业(金融业)。部分行业经过合并后前后数据能保持一致,对2003年后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进行合并,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进行合并,使之与2003年前的数据保持一致。基于数据的连续性、行业类别的持续性以及行业受最低工资的影响,本书选择其中的10个典型行业进行分析,为叙述的方便,对10个行业用符号I1~I10简单表示如下:
I1—农林牧渔业;
I2—采掘业;(www.xing528.com)
I3—制造业;
I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I5—建筑业;
I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I7—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
I8—金融保险业;
I9—房地产业;
I10—水利环境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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