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发展历史来看,最低工资的诞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古巴比伦人的《汉漠拉比法典》,该法典中提到了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但作为一种专门的制度,一般认为最低工资制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当时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劳资关系、避免劳资矛盾激化。该制度的诞生带来了积极的效果,这引起了很多国家的效仿,但该制度最初可适用的范围非常有限,只有少数群体能受惠于该制度。少数发展中国家也曾经试行过最低工资制度,但是适用面非常窄导致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非常有限。例如,斯里兰卡(锡兰)于1927年通过的《(印第安劳工)最低工资条例》仅针对印第安种植业工人。阿根廷1918年颁布的《家庭工作法》也仅对某些工人种类给予最低工资规定。
尽管世界上最低工资制度的实行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但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对最低工资制度进行关注,而最低工资制度从1993年试行到现在也只有20多年的历史。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诞生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等待过程,尽管在20世纪30年代就己经出现关于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有关最低工资制度的问题在我国无人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诞生引起了劳动报酬问题的破冰,由此才逐渐引起大家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关注和重视。珠海市于1989年率先在国内确定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加以实施,此后深圳、广州和江门等地区也相继制定了各自的最低工资政策,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概括起来说,我国最低工资制度是在以下历史背景下诞生的:
(1)我国长期实行的低工资政策越来越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长期处于资本严重不足的不利状态下,此时维持低工资有利于我国的资本积累和扩大就业,但是当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之后,资本不足的状态得到改善,工业化程度得到大幅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充分发展,在激烈的世界竞争格局下,我国急需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国民分配格局和提高国内消费,在这种背景下,继续实行低工资策略将导致产业结构低度化、区域经济发展失衡、贫富差距扩大、有效需求不足,长此以往我国将陷入“低工资陷阱”(杨军生,2011)[1]。同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工进城就业,已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他们所得报酬明显偏低,实际收入处于生存工资以下,这种状态如果不加以改善,将发展成为一种社会问题。
(2)我国具备提高工资水平的条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资本积累已初具规模;同时,一部分人在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对整个社会起到了示范效应,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强烈的致富愿望;另外,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到1993年,我国人均GDP已经接近3000元,比1978年增长近7倍,虽然从绝对数字上看,我国人均GDP水平仍然较低,但我国已经初步具备提高工资水平的条件。(www.xing528.com)
(3)最低工资制度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发达国家有着上百年的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经验和丰富的理论研究支持,而我国长期以来在最低工资制度理论研究方面几乎为空白。到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有少量学者开始关注最低工资制度,如张问敏(1993)[2]、塞风(1995)[3]等学者对我国是否应该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内涵、最低工资的确定以及最低工资的调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学者的观点引起了其他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后来有部分学者,如经济学家张五常[4]、薛兆丰[5]、蔡昉[6]等人相继加入到对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讨论中,使得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理论在学者的讨论与争议中逐步得到发展与完善,并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关注。
(4)部分城市最低工资试点的成功。我国珠海市在1989年率先进行最低工资试点,后来广州、深圳等地相继颁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试行,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也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产生积极作用。这些成功的案例为我国1993年颁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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