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有效实施必须要充分发动贫困村民参与到扶贫项目之中。参与绝不等于形式上的出席以及参加了项目劳动。农民参与有很多内涵,例如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等方面,若在这些方面不能得以体现,那将称不上是真正的参与。[2]参与式项目的目标群体要做到真正的参与是需要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为前提的。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从外部输入的知识和资源不能够被村民所掌握和接受,尤其是在无法与乡土知识和资源相融合的情况下,村民的“参与”可能仅仅是形式化的“参与”。因此,项目实施方、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村民是否具有相关地方性乡土知识和资源是保障村民能否真正参与项目的关键,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成败。
在项目实施中要采取合适的形式确保弱势群体可以真正参与到扶贫项目中去。项目村村民可以分为村落精英、普通村民、弱势群体三个不同群体。真正的参与应该是不同群体的共同参与,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参与。从扶贫手段和策略来看,乐施会更多的是将参与式发展知识、新的种植养殖技术等引入到项目村,提升村民发展能力,指导村民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这些现代化的技术与知识的掌握是需要村民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村落精英可以凭借其人力资本优势较快地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而对于一些普通村民和弱势群体则可能无法熟练掌握,也就无法真正地参与到项目实践中。于是,可能会出现村落精英主导着项目实施,并拥有对于项目资源的实际支配权和控制权,很可能出现村民参与的非均衡性、精英俘获、村民形式化“参与”等问题。因此,如果要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扶贫项目中,一方面要通过一定的资源输入,解决村民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在扶贫项目中注重发掘村庄内部的传统乡土知识和资源,让村民能够在项目实践中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这就需要转变单纯从外部输入所谓现代化知识和资源,同时也要从村庄所具有的潜在价值出发,依托乡土知识和资源,开展扶贫项目,避免村民“有力无处用”和形式化“参与”。(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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