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DD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自2013年,乐施会与云南省扶贫部门合作,在云南省昌宁、隆阳、鹤庆、南涧、弥渡、楚雄、双柏七个县市区开展了三轮CDD项目。2013—2016年合作开展两轮CDD项目,第一轮项目实施期间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共计申报111个项目,涉及7县13个乡镇,14个行政村,104个自然村。第二轮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年1月—2016年3月,共申报105个项目,涉及7县12个乡镇,13个行政村,98个自然村(见表3-4)。前两轮合计投入1680万元(其中乐施会资金112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60万元)。
项目社区的选择采取了从贫困县到贫困乡镇,再到贫困行政村,而后在行政村内部通过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之间的项目申请和竞争性筛选这种层层递进的方式,保证了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的精准性。
表3-4 7个县市区的CDD项目分布情况
续表
在7个县市区开展的216个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131个)、人畜饮水(45个)、水利建设(26个)、文化活动建设(8个)及其他项目(6个)(见表3-5)。其中道路桥梁建设项目数量最多,占全部项目的60.6%;其次是人畜饮水项目,占20.8%;水利建设项目占12%;文化活动项目建设和其他项目分别占3.7%和2.8%。基础设施项目数量占到70%以上。
表3-5 项目申报主要内容
2.CDD项目基本流程与主要内容(www.xing528.com)
在具体项目实践中,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宣传动员与社区准备环节。县扶贫办、乡镇项目协调小组、村两委入村做项目信息宣传与社区动员,并协助各社区村民民主选举出本社区项目管理小组。各社区项目管理小组选派3名代表组成行政村的“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县扶贫办、乡镇项目协调小组对项目村社区组织准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宣传动员情况进行验收;省外资中心和乐施会对项目村社区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第二,培训、规划、评审与立项环节。县扶贫办、乡镇项目协调小组对“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成员就项目规划、项目评审及项目实施流程、规则等进行培训,并协助“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成员讨论制定项目评审细则、方法、程序。“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成员回到本社区带领村民完成本社区的项目规划及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对各社区提出的项目进行逐一评审,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后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乡镇政府组织技术人员对各“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上报的拟资助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对技术方案的选择、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指导),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行政村的“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组织各项目社区根据技术部门审核意见讨论修改项目申请表(如不需修改,则不必讨论修改事宜)和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再次上报县扶贫办。经“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通过并经修改报县扶贫办的项目,由县扶贫办上报省外资中心和乐施会备案并进行复核。经省外资中心和乐施会复核认可的项目,由县扶贫办通知“项目评审与监督委员会”项目正式立项。各项目社区讨论项目资金账户开设及资金管理制度等事宜,并将账户材料通过行政村上报县扶贫办。
第三,项目实施环节。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行政村及各有关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周期、活动、总预算、获得资助资金、社区集资和投工投劳等。各项目社区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社区资源动员的相关问题,如缺口资金的筹集、投工投劳的安排、山林土地的调剂等,并提出具体方案报县扶贫办。各项目社区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包括资金及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及工程队/工程机械的选择程序、标准等、工程进度质量监督、劳动力安排等,并报县扶贫办。每个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结束时都必须进行项目公示(包括项目管理、项目财务等内容)。在项目评审、实施过程中,各级项目管理机构均接受和处理投诉。
第四,项目验收与审计环节。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政府相关技术部门人员与社区农户一起,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每个资助的项目活动结束时,由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依据项目管理规则和社区项目实施的管理办法,与社区农户一起对项目效果进行评价。无论是项目评价还是项目验收均需要考察项目后续管理措施及制度的具体可行性。项目资金将根据分期拨款、报账支付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同时根据财务管理要求社区和县扶贫办须保存好相关支出单据进行财务报账和接受项目审计。
“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与传统的社区发展项目有很大不同。简单地说,这一项目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依托现有的基层政府行政组织,通过县、乡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转变,推动社区成员自主选择、决策、实施管理本社区要发展的项目活动;二是制度化,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转变和社区自我选择、决策、实施管理项目的过程也是一个制度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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