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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 —— 乐施会云南CDD项目背景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CDD项目是以世界银行为先导的国际机构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发展中国家倡导并积极探索社区发展的新途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探索,2013年乐施会在总结农村扶贫和社区综合发展实践和早期CDD项目实践经验基础上,与云南省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合作开展了“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试点项目。

推动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 —— 乐施会云南CDD项目背景

CDD项目是以世界银行为先导的国际机构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发展中国家倡导并积极探索社区发展的新途径。其主旨是将社区发展的决策权、资金等其他资源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赋予社区成员及其组织,在外界部门的帮助下形成自我决策、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受益的社区主导发展模式,在社区主导的过程中更加关注社区成员自我发展能力的建设,以期形成长效减贫和可持续发展机制。[2]中国政府和非政府扶贫组织机构也先后在中国扶贫领域和实践中引入了CDD社区主导的扶贫理论和方法。中国CDD理论和发展实践是在21世纪初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和世界银行引入到中国的,在其中乐施会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乐施会作为在中国开展救灾和社区扶贫时间最早、范围最广和最著名的非政府组织的扶贫专业机构之一,在农村扶贫社区扶贫和发展中始终是强调发展的主体性——助人自助,始终强调人的发展和制度的改变,是发展工作的根本要务,而不仅仅是物质生活方面的发展,把促进和发展被援助者的主体性与改变原有发展资源的配置方式及其制度的机会结构,作为实现发展的主体性、内生性和可持续性的基本手段。乐施会与中国政府合作扶贫的三十余年的实践中,根据不同时期的贫困特征和政府的大政方针,运用参与式的工作手法,按照贫困社区的内在需求,开展反贫困实践。合作扶贫实践不仅仅关注于物质层面发展目标的实现,而且将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的发展能力建设、社会资本建设与项目活动有机地联系起来,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www.xing528.com)

2009年,乐施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两地的扶贫部门合作开展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运用参与式手法,在实施发展项目的过程中,推动社区组织建设,提升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社区综合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探索,2013年乐施会在总结农村扶贫和社区综合发展实践和早期CDD项目实践经验基础上,与云南省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简称省外资中心,下同)合作开展了“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试点项目。乐施会与云南省扶贫部门合作,将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云南试点项目作为社区综合扶贫发展的主要方式,通过扶贫管理制度的创新设计,进一步探索在扶贫资源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充分赋予贫困社区农户自主决策和自我管理权,充分调动广大贫困社区农户参与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性并发挥其主体作用的经验和方法,在有效改善贫困社区农户生计的同时,促进贫困社区的自我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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