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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与乐施会合作开展国际扶贫项目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2018年3月,31年来乐施会在国内31个省市和地区开展赈灾与扶贫发展项目超过3500个,投入资金总额超过14亿元港币,受益群体主要是贫困农民、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农民工及艾滋病感染者等,受益人口超过1328万人。[2]乐施会在中国内地持续多年的赈灾与扶贫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民众、媒体以及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好评。表2-1乐施会在内地开展的农村扶贫历程及主要模式续表

中国政府与乐施会合作开展国际扶贫项目

香港乐施会成立于1976年,是乐施会国际联会的成员机构,最早是一群关注贫困问题的志愿者在香港成立的乐施小组,于1988年正式注册为独立扶贫、发展和救援机构。从1987年开始,乐施会便在中国内地推行扶贫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农村综合发展、灾害救援及重建、基础教育、城市生计、社会组织发展、农业与扶贫政策、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等。1992年在云南昆明设立内地首个项目办公室,主要是为了在西南地区开展农村社区发展和灾害救援等工作。自2000年开始,乐施会逐步扩大项目的工作区域,先后在北京、兰州贵阳等地设立项目办公室,以全面支持和参与内地的扶贫与发展工作。[1]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乐施会一直秉持“助人自助、对抗贫困”的理念,在中国内地开展扶贫、生计和人道援助等的反贫困工作。至2018年3月,31年来乐施会在国内31个省市和地区开展赈灾与扶贫发展项目超过3500个,投入资金总额超过14亿元港币,受益群体主要是贫困农民、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农民工艾滋病感染者等,受益人口超过1328万人。[2]乐施会在中国内地持续多年的赈灾与扶贫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民众、媒体以及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好评。2001年,乐施会获得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的肯定。2003年,乐施会获得由《南风窗》杂志社颁发的“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扶贫奖”。2004年,时任乐施会总干事的庄陈有获得“中国首届消除贫困奖——奋斗奖”。[3]为了进一步开展地震灾区重建和农村扶贫发展的国际合作工作,2009年1月,乐施会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国际扶贫中心签订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合作框架协议,由乐施会与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扶贫办系统合作,提供8000万人民币项目资金,参与80个贫困村的灾后重建工作,乐施会成为第一家与扶贫办系统签订汶川地震重建协议的国际民间扶贫与发展机构。同年,乐施会获得由《红旗画刊》和《中国报道》杂志社联合颁发的“中华公益事业功勋企业、机构奖”。2010年,乐施会获得由广东省慈善总会、《南方都市报》和共青团广州委员会主办的“责任中国” 2010公益评选的“公益组织奖”,成为唯一荣获该奖项的机构。[4]2014年“乐施米义卖活动”获得内地“京华公益奖”年度公益项目奖。2015年、2019年乐施会先后在中国基金会评价榜(2015)暨第二届公益金桔奖评选活动、中国基金会评价榜(2018)暨第三届公益金桔奖评选活动中两次获得“金桔奖”。

纵观乐施会与中国政府在内地合作开展的农村扶贫项目历程与实践,可以发现乐施会与地方扶贫部门沟通合作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反贫困策略,以应对不断变化的贫困问题,取得了较好的农村扶贫与发展成效(见表2-1)。(www.xing528.com)

表2-1 乐施会在内地开展的农村扶贫历程及主要模式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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