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村扶贫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国政府积极主动地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相关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和交流,让国际社会及海外华人了解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扶贫工作,积极扩大和发展与国际社会在扶贫方面的合作,广泛地争取对实施农村扶贫工作的支持。199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充分利用目前国际社会关注发展中国家缓解贫困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发展与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里的交流与合作,广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扶贫开发的援助和支持。”[17]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完成之后,中国农村扶贫进入新阶段。2001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对新时期农村扶贫做出部署,强调:“继续争取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援助性扶贫项目。为保证其顺利执行,国家适当增加配套资金比例,对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的可以全额配套。”“通过多种渠道、不同方式争取国际非政府组织对我国扶贫开发的帮助和支持。加强与国际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里的交流,借鉴国际社会在扶贫开发方面创造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国扶贫开发的工作水平和整体效益。”[18]该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积极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广泛争取国际社会支持,不断加大扶贫力度,效果显著,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200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19]此后,2009年和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均再次强调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再次强调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加强国际反贫困领域交流。借鉴国际社会减贫理论和实践,开展减贫项目合作,共享减贫经验,共同促进减贫事业发展”。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进一步部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该《意见》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鼓励其参与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加强国际减贫交流合作。”[20]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要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减贫理念与经验。履行减贫国际责任,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全球减贫事业做出更大贡献。[21]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再次提出,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服务我国扶贫事业。[22](www.xing528.com)
新时期虽然中国脱贫攻坚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仍然欢迎和需要国际援助,深化扶贫开发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减贫经验和方法交流、模式创新及理论研究等。[23]上述一系列政策文件不仅强调扶贫开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中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重要手段,而且为中国政府同国际社会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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