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持续发展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气候变化成为当前国际范围内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因为气候变化是一个跨越国境的全球范围的环境问题,而且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具有很强的正的外部性效应,各国具有强烈的“搭便车”的动机,所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必须在多边谈判和合作框架内达成才会有效。WTO是国际多边合作框架的一部分。虽然世界贸易组织没有专门就环境、能源或气候变化等问题本身制定规则,但毋庸置疑的是多边贸易体制规则作为一个整体的确与气候变化相关联。WTO协定的前言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目标之一,WTO规则还允许成员以非保护主义的方式优先考虑环境问题,因此WTO规则并非贸易至上、“压倒”环境。
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也需要从各方面采取措施。《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生效后,欧盟内部有人认为欧盟应针对非减排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边境调节税,并且国际贸易与气候变化的关系以及多边贸易体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应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讨论。WTO总干事帕斯卡·拉米于2008年5月29日在欧洲议会的演讲中称应对气候变化,WTO近期的作为是通过多哈回合开放“清洁技术和服务”市场。但拉米同时指出,WTO期待世界各国就如何最佳应对气候变化达成真正的全球共识。在2008年9月24日WTO公共论坛——贸易、气候变化和发展的目标与政策相互支持的高级别专门小组会议上,拉米指出,气候变化是WTO体系内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贸易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是一致的。
随着哥本哈根会议(2009年12月)之前的各项谈判日渐加速,与贸易相关的议题已成为各方讨论和协商的主要内容。很多人相信,设计一套有效的气候变化制度,必须动用贸易政策工具。那么哪些贸易政策工具是最优选择?这些工具是否需要被纳入全球气候变化制度中?如果需要,怎么做最好?这些都是相关政策集团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各政策集团还需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让贸易政策和现有体制能支持人们为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所付出的努力。另外,未来气候变化制度中的某些议题将对贸易产生直接影响。(www.xing528.com)
在此背景下,研究多边贸易体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作用以及如何使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对贸易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的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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