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定义
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是指根据各种记账凭证先定期(或月末一次)按会计科目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然后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账务处理程序。
(二)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下的凭证、账簿的种类与格式
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并没有改变记账凭证核算程序下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设置。记账凭证可以采用通用或专用记账凭证,设置三栏式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设置三栏式的总分类账,并按每一个总账科目开设账页;明细分类账格式,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开设三栏式、多栏式和数量金额式等账页。
(三)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
科目汇总表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是以列表的方式定期反映记账凭证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的累计借方发生额和累计贷方发生额的一种工具。由于编制科目汇总表的目的是用来登记总账,为了后期登总账方便,科目汇总表里的科目应该保持一定的排列顺序,科目汇总表的会计科目的排列顺序一般应与总账的账户保持对应关系,而总账账簿是后期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总账各账户的开设,也应该考虑后期编制会计报表的方便,一般与报表项目的排列顺序保持一致。例如,资产负债表是第一号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按流动性排列。在总账里设置账户时,资产负债表相关的账户排在前面,利润表相关的账户排在后面,而资产账户,流动性项目排在前面,非流动项目排在后面。因此,科目汇总表的会计科目的排列顺序一般是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顺序排列。这样的排列实质上与会计科目的编号顺序一样。也就是说,在编制科目汇总表时,表中会计科目的排列顺序应按会计科目的编号顺序排列。编制科目汇总表的直接依据是记账凭证,在记账凭证中每一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或贷方发生额可能不止一笔金额,各科目的金额不宜直接在科目汇总表内填列,需要先在草稿纸上累加每个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将合计数按对应科目填列在科目汇总表的本期发生额栏内。
科目汇总的时间应根据企业业务量的多少而定,可以是1天、3天、5天、7天、10天、半月或一个月。其基本格式如表11-1、表11-2所示。
表11-1 科目汇总表(格式1) 第 号
表11-2 科目汇总表(格式2) 第 号
(四)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下账务处理的基本步骤(www.xing528.com)
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与记账凭证核算程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总账,而是根据记账凭证先编制科目汇总表,然后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其他环节基本相同。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流程如图11-4所示。
图11-4 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流程
其主要处理过程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有些会计主体没有此步骤)
(2)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各种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也可以是通用记账凭证)。
(3)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或通用记账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记账凭证及有关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各种明细账。
(5)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
(6)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7)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定期核对相符;将明细分类账与总账定期核对相符。
(8)根据核对相符的总账和明细账(要求账证、账实也要核对相符)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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