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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账项调整的必要性和操作方法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晴浪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正确计算本期损益,需要把凡属于本期费用而尚未支付的税金及职工薪酬,通过期末账项调整全部登记入账,使本期费用能与本期收入进行配比。

将跨期业务进行分类,可以划分出五种不同的类型:其一,应计费用,即应在本期确认费用,但尚未付款的事项(先确认费用后付款);其二,应计收入,即应在本期确认收入,但尚未收款的事项(先确认收入后收款);其三,递延费用,即前期已经付款,应在本期确认费用的事项(先付款后确认费用);其四,递延收入,即前期已经收款,应在本期确认收入的事项(先收款后确认收入);其五,其他期末调整账项,指不便归属于前述四类调整事项的其他期末账项调整的事项。这五类期末账项调整事项中,前两类可统称为应计账项,第三、四类可统称为递延账项。此外,将收入与费用账户的发生额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以计算当期损益,也是在期末需要进行的账务处理,可以看成是一类特殊的期末账项调整事项。

(一)应计账项的调整

1.应计费用的账项调整

应计费用表现为企业在本期已经享受了某些利益,从而形成了偿付的责任,但因尚未到约定付款期而尚未付款的事项。应付费用的内容主要有应付租金、应付利息、应交税金和应付工资及福利费等。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属于本期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因此应对应计费用的经济事项进行账项调整。编制调整分录时,一方面确认当期应负担的费用,另一方面要确认相应的负债。

【例9-1】广大公司2020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为期半年的借款1 000 000元,年利率4.3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根据上述业务,在2020年1月31日,该公司实际上形成了应付未付利息3 625元(1 000 000×4.35%×1/12),应编制调整分录:

当年1月至6月末该公司都应确认应由当月负担而尚未支付的利息费用3 625元,会计分录同上,7月1日到期实际支付利息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2.应计收入的调整

应计收入的发生是因为企业在当期向客户销售了商品或提供了劳务(或者进行了对外投资),有权利向客户收款(或向投资者收取利息),但款项在当期并未实际收到,与客户约定将在后期收取的事项。应计收入的主要内容有应收的租金收入、应收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因赊销而尚未收到的货款或劳务款项、购买债券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等。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因此应对应计收入经济事项进行账项调整。编制调整分录时,一方面要确认当期的收入,另一方面要确认相应的债权。

【例9-2】广大公司2020年2月1日出租包装物,约定租期10个月,每月应收租金2 000元,租金在租赁期满后一次性收取,增值税税率13%。

根据上述业务,在2020年2月29日,广大公司应依据权责发生制确认属于2月份而尚未收取的租金收入2 000元,应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二)递延账项的调整

1.递延费用的调整

递延费用是指企业前期已经实际支付了款项,但付款当期并未受益,而是在后期才受益,按权责归属在付款当期并不该确认费用,应递延到实际受益期再确认费用的事项。递延费用的主要内容有预付租金、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等预付款业务。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前期实际支付款项时应确认“预付账款”(受益期等于或小于12个月)或“长期待摊费用”(受益期大于12个月)的增加,在受益期对递延费用事项编制调整分录时,一方面要确认当期的费用,另一方面要确认“预付账款”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减少。

【例9-3】2020年6月1日广大公司与某企业签订租房协议,当天起至三年后的5月31日租用某企业的房产做办公楼用,每月租金100 000元,租期3年,全部租金于协议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根据上述业务,广大公司在2020年6月1日付款时并未使用该办公楼,没有受益,不应确认费用。应编制会计分录:

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已经使用该办公楼1个月,已经受益。将确认应由本月负担的租金费用,应编制调整分录:

从2020年6月至租赁期满,广大公司每月末都应编制同上述6月30日的会计分录相同的调整分录。(https://www.xing528.com)

2.递延收入的账项调整

递延收入是指企业前期已经实际收取了款项,但收款当期对方并未受益,而是在后期才受益,因此在收款当期并没有权利收款。按权责归属在收款当期不应确认收入,应递延到后期对方实际受益期间再确认收入的事项。这类事项主要有预收款销售商品、预收款提供劳务、预收租金等预收款事项。企业在实际收取货款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确认“预收账款”。在对方受益期对递延收入事项编制调整分录时,一方面要确认当期的收入,另一方面要确认“预收账款”的减少。

【例9-4】广大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广大公司销售一批货款总额500 000元的A产品给红星公司,并于2020年2月25日预收货款总额的50%作为定金,广大公司收款后应于2020年3月25日发货,对方收货并验收后于2020年4月5日支付余款,增值税税率13%。假如买卖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合同,则根据上述情况,广大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020年2月25日收到对方企业预付款时:

2020年3月25日发货并办理结算手续时:

2020年4月5日收到余款时:

(三)其他账项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还有其他一些账项在期末也需要调整,如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税金的计算、工资的计算等。折旧是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的价值,无形资产的价值量也会在一定的时期内逐步被消耗掉。购买固定资产同无形资产的支出是一项资本性支出,其本质上也可以看成是一项支付在先、受益在后的长期性预付费用。折旧费同摊销费实际上也可以看成是长期预付费用的分期摊转。各期营业收入的取得同当期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价值量的耗用存在关联性,应相互配比。此外,企业的税金及职工薪酬一般是在本期计算,后期缴纳。为了正确计算本期损益,需要把凡属于本期费用而尚未支付的税金及职工薪酬,通过期末账项调整全部登记入账,使本期费用能与本期收入进行配比。

【例9-5】广大公司2020年1月份需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0 000元,其中生产部门固定资产折旧30 000元,企业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20 000元。

月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9-6】广大公司2020年3月经计算应缴纳消费税200 000元。

月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四)结清收入和费用账户的调整

会计核算中,收入、费用账户是一定会计期间内积累有关损益数据的账户。设置这些账户是为了提供编制利润表所需要的有用资料。期末,出于计算利润的需要,还需要对这些账户进行结转,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损益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等,以反映企业在本期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数额。这是会计期末做的账务处理,也可以看成期末账项调整的一个组成部分。

将以上各类调整分录进行登记,就使该会计期间的有关资产、负债账户和所有权者权益账户的结余得到了全面反映和互相配合,又通过结账分录结清了收入和费用账户,能从账户上结算出会计期间的利润。

由此可见,企业编制的会计分录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大量重复的日常经济业务;二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所编制的调整分录;三是在会计期间结束时,完成会计手续所编制的结账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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