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除了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还应该遵循以下几项核算原则:
(一)历史成本计量原则
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也称原始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记录,一般应以经济业务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计价。按照这一计量要求,资产的取得、耗费和转换都应按照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负债的取得和偿还都按发生负债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所有者权益也是按历史成本计价的。历史成本计量原则是针对大多数项目的常规计量,对于某些项目或者个别特殊情况也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历史成本始终是最基础的计量属性。
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的初衷是认为资产负债表的目的不在于以市场价格表示企业资产的现状,而在于通过资本投入与资产形成的对比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这种对比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对于企业发生的支出,应该事先估计其财务效益,凡支出的效益仅属于本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应当在支出的期间做费用化处理;凡支出的效益属于几个会计期间(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应做资本化处理,确认当期的资产增加。只有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正确计算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
(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www.xing528.com)
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所得与所费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利润正是所得配比所费的结果。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某产品的收入必须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
(2)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
(3)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
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如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间接配比,如各期的营业收入与各期的期间费用相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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