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涉及:第一,代表公司股份的证券出现;第二,代表对收入的权利的证券,尤其是国家债券和抵押借款形式的债券。这种发展只在现代西方国家出现。在古代,罗马收税员的股份委托公司中存在这类证券的前身,收税员就是通过此类股份证券向公众分配利益的。但这只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对罗马生活中的供应、需求没有任何影响,就算这种证券完全不存在,当时的罗马经济生活状况也不会发生改变。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信用票据的发行就是合理聚集资本的一种手段。股份公司尤其属于这一范畴。这代表着两种发展路线的顶点。首先,为了预期收入可将股份资本集中起来。政治当局希望获得对一定数额的资本的掌控,并知道该资本预计可以带来多少收入,因此它将自己的收入出售给或出租给股份公司。热那亚的圣乔治银行就是此类金融活动的最典型事例,而且德国各城市的收益凭证,特别是佛兰德斯的国库券也属于这一类。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向希望分享经济利益的参与者筹集贷款,取代最初通常以强制性法律来满足国家需求(通常没有利息并且经常永远无法偿还)的情况。国家的战争成为有产阶级的一种业务活动。在古代,有较高利息的战争借款并不存在,如果属民不能够提供必要的财产,国家需要向外国金融家求助,而外国金融家提供借款的条件是获得对战利品的权利。如果战争失败,他将失去他提供的钱款。通过普遍经济利益为国家,尤其是战争筹措钱款的措施是中世纪,特别是城市的发明。
在经济方面更重要的另一个组织形式是为商业企业筹措资金的组织形式——不过,从这个开端开始向现代工业领域中最熟悉的组织形式(即股份公司)的演化是非常缓慢的。在此需要对此类组织的两种类型进行区分:第一种是超越单独商行的资源实力的区域间大型企业,第二种是区域间殖民事业。
对于个体企业主没有能力提供资金的区域间企业,由群体提供资金是最典型的做法,这在15世纪和16世纪的城市经营中尤其常见。城市本身也会开展一些区域间贸易,但在经济史中,另一种情况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即城市邀请公众参与它们组织的商业企业。这是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进行的。在城市向公众发出呼吁时,由此组织起来的公司会被迫允许市民加入,因此,股份资本的数额是不受限的。通常,第一次筹集的资金是不足的,因此需要进行额外的筹资,而现在,股东依据他们各自的股份承担有限的责任。城市通常会规定个人出资的最大限额,以确保所有市民都可以参与。这通常是根据所付税款或个人财富将市民划分为不同的团体,并保留各个阶级的资本投资份额。与现代的股份公司不同,投资往往是可以撤销的,而个人的股份则不是可以自由转让的。因此,整个企业只代表萌芽时期的股份公司。政府通常对业务经营进行监督。
这种形式的所谓的“受管制”公司是常见的,尤其是在铁制品贸易中,像施泰尔的情况一样。这在布料贸易中也非常常见,正如伊格劳的情况一样。上文提到这种组织机构的结果是不存在固定资本,而且就像在工人组织中一样,缺乏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会计核算。股东不仅是商人,还包括王公、教授、侍臣,以及严格意义上的公众(他们为了获得巨大利润而乐意参与)。利润分红的方法是完全不合理的:仅根据毛利润进行分配,没有保留任何类型的储备金。只要消除官方控制,现代股份公司就会出现。
大型殖民公司构成了现代股份公司发展中的另一个初期阶段。其中具有最深远意义的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这两家公司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由于各省的市民相互嫉妒,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在各省分配股份的方法从各省筹集资金,而不是允许任何一个城市购买所有的股份。政府(也就是联邦政府)参与公司的管理,尤其是因为它保留了将该公司的船只和大炮用于自己的目的的权利。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会计核算是不存在的,股份自由转移也是不存在的,不过与股份自由转移有关的相对广泛交易很快就出现了。正是这些成功的大公司使股份资本成为众所周知且广受欢迎的办法,所有欧洲大陆国家都效仿了这类办法。国家创立并为此授予特权的股份公司可以监管参加商业企业的一般条件,而国家则对业务活动的各个细节进行监管。直到18世纪,年终余额清算和库存盘点才成为惯例,而这些办法得到认可的原因是很多公司破产。(www.xing528.com)
除了通过股份公司为国家需要筹措资金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措施直接筹措资金。最初,该措施是以资源抵押为基础的强制借贷和以预期收入为担保的债券发行。中世纪的城市以固定财产和征税权力作抵押,通过债券获得了额外收入。这些年金债券可被视为现代统一公债的先驱,但这仅限于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这种收入大部分是购买者终身享有的,而且还与一些其他对价结合。17世纪,除了这些方法以外,筹集资金的需求又促使了很多权宜之计的产生。君主利奥波德一世曾试图筹集一份骑士贷款,派遣多名使者去邀请贵族认购。但他收到的大部分回复是将这项指令转给有钱人的劝告。
如果想要理解德国城市在直到中世纪末期这段时间的金融运作,我们必须记住这样一个事实:当时并不存在诸如有序预算之类的东西。各个城市,与土地领主一样,都是过着周复一周的生活,就像现代的小家庭一样。支出是随着收入即刻调整的。而包税办法可以帮助克服没有预算的管理中的困难。这可以让行政管理当局明确他们每年能够获得的税款收入,且有助于帮助他们对开支进行规划。所以包税是财务合理化的突出手段,而且欧洲国家起初是临时,之后开始长期使用该方法。包税方法还使得为了战争目的而对公共收入贴现成为可能,因此在这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意大利各城市在失去自由之后才实现了税务的合理管理。意大利贵族是第一个按照当时通用的商业簿记原则管理财务的政治机构,不过当时还不包括复式簿记法。这个制度从意大利各城传播到了国外,并经由勃艮第、法国和哈布斯堡各邦传到德国领域内。纳税人要求整顿财务的呼声最高。
合理行政管理形式的第二个起点就是英国的国库体制,稽核一词就是这个体制遗留下来的痕迹。这是一种在没有数字计算工具时被用于计算国家应收款项的方格图案方法。不过,人们通常不是通过设定包含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来进行财政管理的,而是采用一种专用基金制度,即某些收入被专门用于特定支出,且专为该用途征收。采用该方法的原因是王公权利与平民之间存在矛盾。平民不信任王公,认为这是帮助他们防止王公将税款用于统治者的私人目的的唯一方法。
16世纪和17世纪,王公的垄断政策中出现了促进财政管理合理化的另一种力量。王公自己掌握一部分商业垄断权,并出让一部分垄断特权,当然,授予垄断特权的条件是向政治当局缴纳一大笔款项。例如,位于奥地利卡尔尼奥拉省的伊德里亚水银矿的开采——鉴于白银的汞齐化方法的广泛应用,这些水银矿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这些水银矿一直是哈布斯堡王室的两个分支长期争夺的对象,且为德国和西班牙王室提供了巨额收入。垄断特权授予政策的第一个事例是君主腓特烈二世试图在西西里岛建立粮食垄断权。这个政策在英国得到了最广泛应用,并由斯图亚特王朝予以特别系统地发展。但这个政策也是在议会的抗议下最先被废除的。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成立的所有新工业和企业都与王室特许经营有关,且被授予了垄断权。国王通过特权授予获得了巨大的收入,这为他提供了与议会进行斗争所需的资源。但是,在议会最终取得胜利之后,这些为财政目的而建立的工业垄断都瓦解了,几乎无一例外。这证明了像一些作者一样认为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是王公垄断政策的产物是不正确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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