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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与其前身:作坊生产历史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坊生产意味着家庭与工业分离,这与家庭劳动不同。在历史过程中,作坊生产曾以各种形式出现。工厂是一种使用自由劳动者、拥有固定资本的作坊产业。得益于其与欧洲大陆分离的地理位置,英国并不需要大规模的国民军队,只需要小规模训练有素的职业军队和应急武装力量。因此,英国不需要实施农民保护政策,英国成为农民土地剥削最严重的国家。结果就是,作为济贫与提供工作的机构,第一批工厂出现了。

工厂与其前身:作坊生产历史

作坊生产意味着家庭与工业分离,这与家庭劳动不同。在历史过程中,作坊生产曾以各种形式出现。作坊生产的形式如下。(1)独立的小作坊。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找到这种小作坊。为了便于一起劳动而将若干个劳动作坊聚集在一起集市制度就以家庭和工业的分离为基础。(2)工作间。这种形式也是常见的。在中世纪,工作间被称为制作所,这个术语的含义非常模糊:可以意指一群劳动者租来作为作坊使用的地窖,也可以指进行雇佣劳动的庄园机构(具有要求劳动者使用的专利权)。(3)大型非自由作坊工业。一般来说,这个形式在经济历史中经常出现,之后似乎在埃及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种大型非自由作坊工业无疑是从巨大的法老庄园发展出来的,而且,该作坊工业之后发展出了使用雇佣劳动者的单独作坊。在希腊化时期晚期,出现在埃及的一些棉花加工作坊或许就是最早的此类机构,但在相关的拜占庭和伊斯兰世界文献可用之前,我们无法对此做出最终结论。可能在印度和中国也出现过这类工坊,而且在俄国这类工坊是最常见的,不过,这些都是模仿的欧工厂。

早期的学者,包括卡尔·马克思,一般会对工厂和制造厂加以区分。制造厂被认为是一种使用自由劳动者的作坊产业,该产业没有使用任何机械,而是将劳动者聚在一起,用纪律加以约束。这一区分带有诡辩的意味,其价值令人怀疑。工厂是一种使用自由劳动者、拥有固定资本的作坊产业。其中,固定资本的构成并不重要,固定资本可能是非常昂贵的马匹,也可能是水磨。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是企业主使用固定资本进行运营,而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会计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工厂代表着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资本主义组织,即在作坊内进行专门与协作工作,使用固定资本和资本主义会计制度的组织。

从这个意义上说,工厂出现和存在的经济先决条件是存在大量而又稳定的需求(也就是存在特定的市场组织)。对于企业主来说,不规律的市场会带来致命的损失,因为由此产生的紧急风险都要由他来承担。例如如果织布机归他所有,在市场条件不利时,他需要在解散织布工之前仔细考虑织布机的问题。企业主所依赖的市场必须足够大,且相对稳定,因此一定的金钱购买力是必要的,而且货币经济的发展必须达到一定的阶段——这样才能产生一定的需求。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机器生产过程的成本相对较低。这个条件是由存在固定资本这个事实提出的,因为存在固定资本,即使在市场条件不利时,企业主也必须维持工厂的运营。如果他只利用雇佣劳动者,例如,在织布机闲置时,风险就会被转移给劳动者。因此,为了找到稳定的市场,他必须确保他的生产成本明显低于传统的家庭工业生产技术和散工制的成本。

最后,工厂的发展受到这样一个特殊社会前提的限制,即是存在足够的自由劳动者供应,依靠奴隶劳动是不可行的。对于运营现代工厂所需的自由劳动者,只有西方才有足够数量的自由劳动者,所有工厂制度只能在西方发展起来。在英国(后来的工厂资本主义的发祥地),大量的劳动者是被通过剥削农民的土地创造出来的。得益于其与欧洲大陆分离的地理位置,英国并不需要大规模的国民军队,只需要小规模训练有素的职业军队和应急武装力量。因此,英国不需要实施农民保护政策,英国成为农民土地剥削最严重的国家。这样,大量劳动者进入市场,这首先推进了家庭小工艺师傅制度的发展,之后又推进了工业或工厂制度的发展。早在16世纪,英国出现了这样一支失业大军,英国政府不得不着手处理济贫问题。

因此,在英国,作坊工业可以说是自己兴起的,而在欧洲大陆,它却需要国家有意识地发展——这一事实部分解释了为什么与欧洲大陆相比,英国关于作坊起源的资料显得相对比较匮乏。在15世纪末,德国工业机会的垄断化造成生活政策的范围不断缩小,贫民问题变得越发紧迫。结果就是,作为济贫与提供工作的机构,第一批工厂出现了。因此,作坊工业的兴起是当时的经济秩序养活人口的能力的一种体现。在行会不能再为人们提供谋生的机会时,向作坊工业的过渡就有可能发生。

西方工厂制度的先驱——手工艺行会的工业的运营无须固定资本,因此不需要大量的创办成本。但即使在中世纪,也有一些部门需要投资。这些工业的资本通常由行业集体提供,或由城镇提供,或者由领主以封建形式提供。在中世纪以前,在欧洲之外的其他地区,这些工业是大庄园经济的附属。与行会中的手工业组织同时存在的作坊类机构包括以下各种。

(1)各种类型的磨坊。面粉磨坊最初是由领主(无论是土地领主或司法领主)建造的,水磨坊尤其如此,领主可以凭借其对河川的所有权而享有水磨坊的管理权。这些磨坊通常是专利权或法律强制使用的主体,如果没有专利权或法律强制使用(磨坊专利权),这些磨坊就不会存在。大部分磨坊归地方统治者所有,例如在1337年,勃兰登堡总督在诺伊马克至少占有56个磨坊。磨坊的规模虽然较小,但单凭一位碾磨工的财力无法建造一个磨坊。一部分磨坊归城镇所有。这些磨坊通常是由王公或城镇往外出租,而且租约一般是可以世代相传的。承租人通常以零售的方式运营磨坊。锯木厂、榨油厂、缩绒厂以及谷物磨坊的情况也是如此。土地领主或城镇有时会将磨坊出租给城市家庭,这导致了磨坊贵族阶级的产生。在13世纪末的科隆,拥有13个磨坊的贵族家庭组织了一个按照固定份额分配利润协会,不过这个组织并不同于股份公司,因为磨坊是被租给别人使用的,也就是说,被作为租金来源使用的。

(2)烤炉。烤炉的情况与磨坊一样,只有在归封建领主、修道院、城镇或王公所有时,烤炉才能获得足够的收入来进行技术改善。最初建造烤炉的目的是满足所有者的家庭需要,但后来,烤炉被用于出租,所以一项专利权(烤炉专利权)又出现了。

(3)酿酒厂。绝大多数酿酒厂最初是由封建领主建造的,并且享有专利权(酿酒专利权),不过这些酿酒厂最初是为了满足领主本身的需要。后来,王公将酿酒厂作为采邑建造,且通常将这类机构的经营作为特许权对象授予。这种情况是在大规模的啤酒销售开始后出现的,因为邻近区域出现太多酿酒厂会导致酿酒厂的纳税减少。在城市出现了一种市专利权(家庭自用酒水的酿造除外),这种专利权一开始就打算创造世袭工业。这样,酿酒厂就在为市场生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了。酿酒厂的强制利用是贵族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随着啤酒酿制技术、啤酒花添加技术和“浓啤酒”制备技术的发展,酿酒权利变得专门化,不同的权利被授予给不同的贵族市民。这样,酿酒权利就只归开发出最完善技术方法的个别贵族家庭所有。另一方面,还存在一种自由酿制权利,享有该权利的市民可以在确定的酿酒厂中随意酿制啤酒。所以,我们在酿酒工业中还可以发现没有固定资本,而是在公共基础上经营的企业。

(4)铸铁厂。在大炮被引入之后,这些铸铁厂变得非常重要。意大利早于其他国家建立了大炮厂。最初,铸铁厂是一种市办机构,因为城镇是最先开始使用大炮的,而且据我们所知,佛罗伦萨是第一个开办铸铁厂的城市。地方王公的军队从这些铸铁厂购买大炮,这又促使了国家铸铁厂的产生。不过,市属铸铁厂和国家铸铁厂都不是资本主义机构,而是没有固定资本、为满足所有者的军事-政治需求而生产的机构。

(5)锤炼厂。这些工厂是随着铁器加工的合理化而兴起的。在所有这些机构中,采矿、熔炼和制盐领域的此类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上文所述的所有工业都是以集体方式而不是以资本主义方式运营的。我们可以在16世纪间或发现与资本主义最初阶段相对应的私有经济性质的机构(也就是个体业主拥有工作场所、工具和原材料,因此与现代工厂相比,只缺少大型机器和机械动力)。这类机构在15世纪也可能存在,但在14世纪,这类机构显然并不存在。在最早出现的一批生产机构中,劳动者聚集在一个房间中,没有劳动专业化,或者实现了有限的劳动专业化。这类工业(与工作间非常类似)一直都有存在。这里所说的那些机构与工作间不同,因为它们雇用“自由”劳动者,不过贫困问题从未消失。被束缚到这类机构中的劳动者没有其他选择,因为他们自己无法获得工作和工具,而且在后来,为了济贫,政府采用了迫使人们在这类机构劳动的措施。

16世纪的一首英国诗歌描述了这类作坊,特别是纺织工业中的这样一个作坊组织。两百台机器摆放在一个工作场所中,这些机器归拥有该机构的企业主所有。这个企业主还负责提供原材料,不过生产的产品也归这个企业主所有。织布工通过劳动换取工资,儿童也被雇用作为劳动者和帮工。这是首次出现的联合劳动。为了向劳动者提供伙食,企业主雇用了厨房操作人员,包括采办人员、屠夫、面包师等。人们认为这类工业是世界奇观,就连国王也曾前往参观。但在1555年,在行会的迫切恳求下,国王下令禁止了该集中劳动。此类禁令的颁布正是当时经济条件的特点。早在18世纪,国王不再仅仅因为工业政策或财政原因就考虑取消大型工业机构,但在更早时期,这是有可能的,因为从表面来看,上文所述工业与家庭工业之间的区别只是将织布机集中到所有者的房屋中。不过,这个事实为企业主带来了相当大的利益,因为这首次实现了有纪律的工作,并使产品统一性和产品生产数量的管理成为可能。但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劳动者必须在外部条件的强制下劳动,这到目前为止仍然可以构成工厂劳动的一个可憎特点。这虽然可以在劳动管理方面为企业主带来利益,但也会增加企业主承担的风险。如果他就像服装商一样将织布机分出去,一次自然灾害或暴力事件使企业主的一些织布机化为乌有的概率会明显低于将所有织布机集中在一个房间时的概率。而且,企业主也不会轻易受到蓄意破坏和劳动者反抗的影响。总之,这个方法整体上是将小工业单位聚集成一个作坊。因此,在1543年,英国政府可以顺利地实施禁止维持两部以上织布机的禁令,因为被破坏的最多只是工作间,而不是专业化、相互协作的自由劳动者的组织。

在技术专业化、劳动组织和非人力动力资源的同时利用方面首次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在16世纪,内部出现专业化和协作的机构仍然是一种例外,而在17世纪和18世纪,创建此类机构的活动已经具备代表性。至于非人力动力资源,人们首先考虑的是畜力,特别是利用马的力量。之后,人们开始考虑自然的力量,最先考虑的是水,之后是风——荷兰风车最初被用于排出污水。在作坊内部的劳动纪律与技术专业化和协作,以及非人力动力资源的应用结合起来时,现代工厂就会出现。这种发展的推动力来自采矿业,这一工业首先采用了利用水资源提供动力的方法。采矿业也推动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

正如我们在之前所探讨的,除了各种条件以外,存在最低限度的可靠市场是从作坊工业过渡到拥有固定资本、实施劳动分工与协作的工业的一个前提条件。这说明了首次出现的这种具有内部分工和固定资本的专业化工业是为满足政治需求而生产的原因。这类工业的先驱是中世纪王公的造币厂,为了便于管理,这些造币厂需要被作为封闭的机构运营。虽然被称为“家庭伙伴”的造币者使用的工作工具非常简单,但造币厂实际上属于一个实施劳动高度内部专业化的作坊工业。因此,我们可以在这些造币厂中找到后来工厂的个别范例。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组织范围的扩大,这类企业在武器制造方面大规模地建立起来,而且在政治统治者为军队提供衣服时,制服制造也被包含在武器制造中。制服的引入导致了对军事服装的大量需求,反之,只有在战争带来大量需求时,供应军队制服的工厂工业才能兴起。最后,在武器制造领域,而且通常是最重要的方面,还存在为满足战争需求而进行生产的其他工业,特别是火药工厂。

在提供可靠的市场方面可以与军队需求相提并论的是奢侈品需求。为满足奢侈品需求需要发展以下产品的工场:地毯和挂毯——在十字军东征以后,王公贵族开始效仿东方的习惯,使用地毯和挂毯来装饰空白的墙壁和地毯,这在王公的宫殿中非常常见;金器和瓷器,西方王公的这些工厂是效仿中国皇帝的工作间设立的;窗玻璃和镜子、丝绸以及法兰绒布和细布;肥皂(其起源相对较晚,古代则使用油来满足该需要)和糖,所有这些都是供最上层社会阶层使用。

这类工业的第二类经营类别是通过模仿供富人使用的产品来让奢侈品大众化,满足大众的奢侈品需求。那些没有能力购买地毯和工艺品的人可以用壁纸装饰空白墙面,这样,墙纸工场在很早的时候就发展起来了。这一类别还包括蓝色燃料、浆粉和菊苣的生产。大众可以获得可代替上层社会用奢侈品的其他物品。对于所有这些产品(除了最后提及的产品),市场最初是非常有限的,只限于拥有城堡或城堡类住宅的贵族。因此,除了依赖垄断和政府特许之外,这些工业无法维持下去。(www.xing528.com)

与行会相比,新工业的法律地位是非常不稳定的。它们与行会的精神相抵触,因而会受到行会的怀疑。虽然它们不是由国家维持或资助的,但它们至少从国家那里得到了明确的特权和特许权。国家向他们授予特权和特许权的理由诸多:确保可以提供贵族家庭所需的产品;为那些不能在行会中获得支持的人提供生计;以及为了财政目的,即提高国民的纳税能力。

因此,在法国,法兰西斯一世(Francis I)创建了圣艾蒂安兵工厂和枫丹白露地毯厂。在此之后,他创办了一系列拥有特权的皇家制造厂,以满足公共需求以及上层阶级的奢侈品需求。由此开始的法国工业发展在科尔伯特(Colbert)时期采取了另一种形式。鉴于行会的特权不能覆盖其所在的整个城市,国家授予了准许不参加行会的豁免权,以此简化了国家的手续,正如英国的情况一样。例如,在巴黎,相当大的一部分区域处于行会的管辖权之外,现代工厂的前身可以在这个“特权区域”建立,不会招致行会的反对。

在英国,行会是纯粹的市政组织,在离开特定城市后,行会的法则将会失去效力。因此可以与家庭工业和作坊工业的生产程序相协调的情况下,在城市以外的地区建立工厂工业。结果是直到1832年改革法案颁布时,依旧没有新工业的代表参加议会。一般说来,直到17世纪末,几乎完全没有关于此类工厂的任何记录,但这类工厂不可能完全不存在。这个判断的理由是:在英国,制造业可以在没有国家支持的情况下维持下去,因为行会的权力在当时已经减弱,行会不再握有可以阻碍此类工业发展的任何特权。此外,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存在像德国那样的条件,而且没有在小工艺师傅制度下生产的可能性,作坊工业的发展会更加迅速。

在荷兰,我们也几乎没有发现政府授予的特权。尽管如此,胡格诺派教徒就在相当早的时期,在阿姆斯特丹、哈勒姆和乌特勒支建立了很多工厂,开始制造镜子、丝绸和法兰绒。

在奥地利,17世纪,国家试图通过授予不会侵害行会利益的特权来吸引工厂进入奥地利。另外,奥地利还存在大封建领主建立的工厂,其中第一个工厂可能是亲岑多夫伯爵(Sinzendorff)在波西米亚建立的丝织厂。

在德国,第一批制造厂是在城市建立的,特别是在16世纪的苏黎世,当时胡格诺派的流亡者在这里建立了丝织工业和棉织工业。之后,这类工业迅速传播到德国的各个城市。在1573年,奥格斯堡出现食糖制造厂,而在1592年,这里又出现了织锦制造厂;在1593年,纽伦堡出现肥皂制造厂;1649年,安纳贝格出现染色工厂;1676年,萨克森出现细布制造厂;1686年,哈雷和马格德堡出现布料制造厂;1698年,奥格斯堡出现金线工业;最后在18世纪末,瓷器制造厂开始在各地出现,而且在这类制造厂中,部分制造厂是由王公经营的,部分是由王公资助的。

综上所述,目前可以确定:工厂并不是从手工业中发展出来,也不是以牺牲手工业为代价发展起来的。相反,工厂与手工业并存,且是在手工业之外发展出来的。工厂掌握了新的生产方式或新的产品,例如棉花、瓷器、五彩织锦、替代商品,或手工业行会没有制造,工厂可以凭此与行会竞争的产品。最早在19世纪早期,这类工厂才开始广泛侵入行会的领域,正如在18世纪,特别是在英国纺织工业,这类工厂以牺牲家庭工业为代价来获得进展一样。尽管如此,行会还是以原则为理由,同这些工厂进行了斗争,并关闭了由它们发展出来的作坊。这表明行会感觉到了新的生产方法带来的威胁。

同样,工厂也不是从家庭工业制度发展出来的,而是与家庭工业制度一起发展的。在家庭工业制度与工厂之间,固定资本的多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不需要固定资本的领域中,家庭工业制度可以一直存续到现在,而在需要固定资本的领域,工厂出现,不过不是从家庭工业制度中发展起来的。企业主可能会接手最初具有封建性质或公共性质的企业,并按照私人动机,用该企业为市场生产产品。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现代工厂一开始并不是随着机器的出现而成立的,但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机械工业最初使用的是畜力,甚至在1768年,阿克赖特(Arkwright)的第一批纺纱机也是依靠马运转的。不过,作坊里的劳动专业化和劳动纪律形成了一个诱发条件,甚至形成了促进机械应用与发展的推动力。新引擎的发明带来了额外的利润。他们的原理(以火提水)来自采矿工业,且依赖于蒸汽被作为动力的应用。从经济方面来说,机械的重要意义在于系统计算的采用。

对于企业主和劳动者来说,现代工厂的建立可带来具有深远意义的影响。甚至在机械应用之前,作坊工业就意味着雇佣劳动者在远离消费者住所和劳动者诸多的地方劳动。劳动集中一直以各种形式存在。在古代,通常是法老和土地领主组织生产,以满足他自己的政治需求或大家庭需求。不过,在现在,作坊的所有者成为手工艺者的雇主,变成了为市场生产的企业主。在现代,劳动者集中在作坊中是有一定强制性的:贫民、无家可归的人和罪犯被迫进入工厂。在纽卡斯尔的矿山,劳动者需要带着铁项圈,这到18世纪才被取消。但在18世纪,所有地方都开始采用劳动契约,以此代替非自由劳动。这意味着资本的节约,因为购买奴隶的资本需求消失了,资本风险被转移给劳动者,因为在此之前,对于雇主来说,劳动者的死亡就意味着资本损失。此外,这还取消了对劳动阶级的繁育的责任,而以利用奴隶的工业就在奴隶的家庭生活和繁育方面遇到了难题。这使仅依据技术效率进行劳动合理分工成为可能,而且虽然存在先例,但契约自由首次使劳动继承成为作坊的主要规则。最后,这创造了精确计算的可能,这种情况只有作坊与自由劳动者结合在一起时才会出现。

虽然存在有利于其发展的所有这些条件,但作坊工业在早期一直不稳定。在一些地方,作坊工业最后又消失了,如在意大利,特别是在西班牙——委拉斯奎兹的一幅著名画作就描绘了作坊工业,虽然作坊工业在之后消失了。直到18世纪上半叶,作坊工业还没有成为满足一般需求的一个不可替代、必要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一点是一直可以肯定的:在机器时代之前,使用自由劳动者的作坊工业在其他地方的发展程度均未达到在现代初期,作坊工业在西方世界的发展规模。对于该发展在其他地区的历程不同的原因,我们将在下文进行说明。

印度曾拥有高度发展的工业技术,但种姓制度阻碍了西方作坊的发展,因为种姓互相之间都认识是“不洁的”。印度的种姓礼制并没有达到禁止不同种姓成员在同一个作坊一起劳动的程度,而且他们有这样一种说法,即“作坊无不洁”。不过,如果印度的作坊制度不能发展成为工厂,种姓制度的排他性肯定负有一部分的责任。这样的作坊看起来肯定是极其反常的。直到19世纪,即使是在黄麻工业中,引进工厂组织的所有尝试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即使是在种姓规则的严格要求消减后,劳动纪律在劳动者中间的缺乏依然是一种障碍。每个种姓都有不同的礼制和不同的安息日,因此需要不同的假期。

在中国,村落里的氏族的凝聚力特别强。在那里,作坊工业就是公共氏族经济。此外,在中国,只有家庭工业制度得到了发展。只有皇帝和大封建领主建立了集权的企业,尤其是在瓷器制造方面。瓷器制造是由奴隶手工劳动者进行,其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制造者的需求,且只在有限程度内供应市场,所以瓷器制造的经营规模一般不会发生改变。

奴隶资本在政治方面的不稳定性是古代时期的一个特点。奴隶工作间是普遍存在的,但这是一种艰难而又充满风险的事业。领主更倾向于将奴隶作为租金来源而不是劳动力使用。在对古代的奴隶财产进行研究时,有人发现大部分形式的奴隶之间的混杂比较严重,以至于现代作坊工业不能利用他们的劳动进行生产。不过,这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人们现在通常将自己的财富投放到各种证券中,而古代奴隶主不得不尽力获得最多类型的手工劳动者,以分散他需要承担的风险。不过,最后的结果却是对奴隶的占有影响大规模工业的建立。

在中世纪早期,非自由劳动者缺乏,或变得日益稀少。市场上虽然有新的劳动力供应,但数量不足。此外,资本也非常匮乏,而且货币财富无法被转变成资本。最后,农民和接受过工业培训的自由劳动者因为具有与古代情况相反的地位而获得了广泛的独立机会,也就是说,由于欧洲在东方进行不断的殖民扩张,自由劳动者有机会获得一个地位,并摆脱之前雇主的剥削。因此,在中世纪早期建立作坊工业是几乎不可能的。另一个影响是工业法,特别是行会规则引起的社会束缚变得日益增强。但即使不存在这些障碍,也不会出现一个范围足够大的产品市场。就算存在大型企业,这些企业都处于衰退状态,就像加洛林时期的农村大工业一样。在皇庄和修道院的领域中也出现了工业作坊劳动的萌芽,但也都衰退了。与现代初期,即只有作为皇家机构或在皇家授权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完全发展的时期相比,所有地区的作坊工业都更加分散。在所有情况中,具体的作坊技术都比较缺乏。该技术在16世纪和17世纪才开始出现,且随着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该技术首次得到明确发展。不过,机械化的推动力来自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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