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的分析,在签订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协议后,出口综合服务商作为委托人希望代理人即出口跨境电商能够努力履行协议,然而出口跨境电商却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选择隐瞒自己了解到的关于进口商的不利信息并且继续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将融资款用于高风险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出口综合服务商势必会承受更大的风险。
为了避免出口综合服务商因为出口跨境电商的道德风险而蒙受损失,应用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结合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特点,可得出以下二种可行的策略:一是根据激励相容理论,制定风险共担合同,使得积极履行应收账款融资合同成为出口跨境电商的最优选择;二是与出口跨境电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动态激励机制。
(一)制定风险共担合同
根据激励相容理论,若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则在任何激励合同下,出口跨境电商总是会选择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因此优化委托代理契约是解决委托代理效率低下问题的关键。将此理论应用到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出口综合服务商若想要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保证出口跨境电商能认真履行应收账款融资合同约定,可以通过设计合理的风险共担合同,使得积极履约成为理性的出口跨境电商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在应收账款融资市场上,出口综合服务商一般通过设定融资比例来实现与出口跨境电商之间的风险共担。(www.xing528.com)
此外,针对公司出现的履约瑕疵问题,出口综合服务商也可以设计相关反转让条款以实现对出口跨境电商不积极履行应收账款融资合同约定的负向激励,以减少出口跨境电商履约瑕疵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特点,一旦出口综合服务商进行了反转让,其承担的担保付款责任将立刻解除,同时有权向出口跨境电商索回之前为其提供的预付款融资的本金及利息,因此,出口综合服务商的反转让行为相当于对出口跨境电商不认真履约的惩罚。
(二)建立动态激励机制
动态激励机制相当于建立了一种弹性的贷款制度,它的作用机制是一个长期的重复博弈的过程。在动态激励机制下,企业的历史还款记录被纳入合同框架中,作为以后给予该企业融资额度时需要参考的一项指标,出口综合服务商通过长期的观察来发现企业的真实信用水平。在这种长期重复博弈中,企业拖欠贷款的代价可能是永远得不到贷款,因此动态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道德风险。动态激励机制的具体做法包括以下三种:第一种是黑名单制度,如果借款人发生拖欠行为或者无法偿付贷款,即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该借款人将失去未来的贷款机会;第二种是贷款额度的累进制,即拥有良好还款记录的企业将在后续的贷款中得到更高的额度;第三种是弹性制,主要是根据企业面临的客观环境的变化,在原有贷款合同的基础上对一些条款进行修改,比如在企业销售淡季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减少还款频率等,相当于为企业在违约之外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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