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环境壁垒除了导致出口国企业增加额外的遵循成本之外,更重要的是它能够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迈克尔·波特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很好的论述,他认为:“恰当设计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产生效率收益,相对于不受环境规制约束的企业来说,可能会导致绝对竞争优势;相对于环境规制标准较低的国外竞争者而言,环境规制通过刺激创新可对企业的国际市场地位产生正面效应。”
本书把迈克尔·波特关于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推演到技术—环境壁垒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关系上来:如果进口国政府出于保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等目的考虑,合理设置针对进口产品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则可以激发出口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进而产生后发的规模经济效应,并形成同类产品的低成本优势。技术创新能够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表现出来:
1)技术创新可以使企业通过“创新补偿”获得竞争优势
技术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主要是通过“创新补偿”来实现的。“创新补偿”可以分为“产品补偿”和“过程补偿”。“创新补偿”是影响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它可以通过多个维度表现出来,而其最显著、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它能够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能够使企业向社会提供差异化的产品,甚至可能改变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10]
(1)技术创新可以使企业提供质量更高、性能更可靠的产品。
在进口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约束下,出口国企业会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方法进行改进,甚至会对生产方式进行彻底变革,从而生产出差异化明显、质量更高、性能更可靠、消费者更放心的产品,这时就产生了“产品补偿”。
(2)技术创新可以使企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当进口国的技术—环境壁垒通过“倒逼机制”激发出口国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并产生后发的规模经济效应时,就产生了“过程补偿”。“过程补偿”能够使出口国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应,进而降低出口国企业的生产成本。
2)技术创新可以使企业通过“率先行动”获得竞争优势
如果出口国企业能够比竞争对手更早开始技术创新或者能够在进口国实施技术—环境壁垒措施前开始技术创新,则它可以获得“先动优势”,这种“先动优势”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表现为成本优势。
(1)“先动优势”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出口国企业的遵循成本。(www.xing528.com)
出口国企业为了开发与进口国所设置的技术—环境壁垒措施相适应的新技术,往往会导致其生产过程的中断,并给其带来损失。如果出口国企业能够准确预测进口国将要实施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等新的技术—环境壁垒措施,那么,出口国企业将有充足的时间去调整其生产过程,并能够使这种因生产过程中断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失最小化。相反,而那些对进口国的技术—环境壁垒措施做出滞后反应的企业则可能面临“时间压缩不经济(Time Compress Diseconomies)”,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调整其生产往往会导致其生产过程的频繁中断,况且,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国从设置技术—环境壁垒措施到正式实施这些措施,给企业预留的调整时间很短,如果企业不能对进口国所设置的这些措施进行预期,甚至不能做出迅速反应,那么,企业的遵循成本就会提高,从而丧失其竞争优势。[11]
(2)“先动优势”能够通过学习经验的积累降低出口国企业的生产成本。
出口国企业通过“率先行动”提早开发出与进口国所设置的技术—环境壁垒措施相适应的新技术,能够使企业通过学习曲线效应获得成本优势。出口国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环境壁垒措施反应越及时,就能越快移动到“学习曲线”的更低处,因此,在给定时间内,“率先行动”能够通过学习经验的积累使出口国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
3)技术创新不仅可以使出口国企业满足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要求,而且还可以使出口国企业获得制定国际标准的话语权,进而获得竞争优势标准,在企业的规范化生产和市场整合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它也是衡量一个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标尺
(1)技术创新可以使出口国企业满足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要求,从而使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并降低企业的总成本。
技术标准本身包含了有关技术知识的信息,遵循标准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可靠性。技术标准也可以提高产品信息的透明度以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兼容性,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同时,技术标准还增加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关于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内在特征的信息交流,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确定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
在缺乏多边协商机制的条件下,国际标准能为遵循这些标准的各个国家提供共同的参考点,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同时,遵循国际标准也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出口机会。
(2)技术创新可以使企业获得制定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现代企业对技术创新的追求已经不在于研发一两件新产品,而是创立一个新标准。一旦这个标准为市场所接纳,这种产品就会成为一系列产品的规范,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企业只要掌握了标准,就等于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否则就只能跟在别人的后面搞替代加工。真所谓“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标准”。标准对企业利益乃至国家利益来说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有鉴于此,一些企业试图努力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尚没有建立标准但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也在努力建立自己的标准。争夺标准实际上就是争夺市场。
所有这些表明,标准的创立和被市场所接受,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和结果。标准的创立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而标准的创新国在这一过程中将处于有利的地位。然而,只有在技术创新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企业才能获得制定国际标准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总之,技术创新通过“创新补偿”使出口国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应;通过“先动优势”获得成本优势;同时,又通过“创立标准”获得市场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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