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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环境壁垒的表现形式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是不满足相关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则一律不允许在市场销售或者进出口。标准已经成为国与国之间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发展贸易关系的不可或缺的共同语言,成为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助推器。然而,在当今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却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通过制定较高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来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技术环境标准和标准化活动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技术—环境壁垒的重要手段。

技术和环境壁垒的表现形式

1)技术法规(technical regulations)

根据WTO的《TBT协议》,技术法规是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可以是其他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政府授权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指南、准则等”。

《TBT协议》要求各成员应该按照产品的性质,而不是按照产品的设计或描述性特征来制定技术法规。根据《TBT协议》的规定,技术法规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正式的技术法规,它包括由政府机构制定的,并强制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种权力机构发布的条例等;其二是事实上的法规,它包括由非政府机构组织发布的技术规范、指示、指南等,这类法规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又是强制性执行的。比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消费产品安全法》,德国的《设备安全法》等。

技术法规通常是以技术标准作为主要内容的,被引用的技术标准往往成为技术法规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技术法规通常具有强制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只有满足相关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或者进出口。凡是不满足相关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则一律不允许在市场销售或者进出口。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都会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技术标准以法律、法规、条例等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成为其实行贸易保护的工具。目前,发达国家颁布的技术法规种类繁多,有些国家更是热衷于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名,制定各种法规,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

2)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s)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

技术标准具有自愿性和非强制性特征。技术标准主要包括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区域标准和国际标准,这些大量存在的技术标准会对国际贸易产生重大的影响。

技术标准在企业的规范化生产和市场整合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它也是衡量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在现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化不仅渗透到现代科技发展的前沿,促进高新技术转化为新的产业,形成新的生产力;同时,还突破了传统的标准化领域,从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发展到了管理标准,直接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促进国际贸易服务,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标准已经成为国与国之间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发展贸易关系的不可或缺的共同语言,成为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助推器。

然而,在当今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却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通过制定较高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来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技术环境标准和标准化活动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技术—环境壁垒的重要手段。这里既有产品标准,也有检验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例如:法国规定纯毛服装,其含毛量要求达到85%即可,而比利时却规定纯毛服装的含毛量必须达到97%,德国的标准更高,达到99%。这样,比利时和德国的产品标准就构成了对法国羊毛织品的贸易壁垒

有些标准甚至是专门针对某个国家的出口产品的特征而精心设计的。进口国为了达到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目的,往往在制定技术环境标准时,不仅在条文上设置很多限制,而且在具体实施上也设置诸多的障碍。这些标准总是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变化,使出口国企业难以应对。

3)合格评定程序(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

根据WTO的《TBT协议》规定,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于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特别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

(1)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主要包括取样、检测、检验、符合性验证等过程,它是用来直接检验产品的特性及其与之相关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方法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因此,它属于符合性的评定程序。

(2)认证。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简称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简称IEC)的定义,认证是指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按照认证对象来划分,认证可以分为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

产品认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英国是最早创立产品认证制度的国家。目前,产品认证已经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广泛采用,并且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用来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产品认证是指“由第三方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其中,产品的安全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前,产品的安全体系认证主要有三个:欧洲安全体系认证、北美安全体系认证、日本安全体系认证。另外,产品的质量认证属于自愿性认证。

体系认证是指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生产或管理体系进行第三方评价,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程序。目前,最为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包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体系认证包括:QS9000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电信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另外,美国把人权标准与进出口贸易结合起来,实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即SA8000。

(3)认可。

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从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同时也是对相关从业者以及相关从业单位的专业性的一种肯定。

按照认可对象来划分,认可可以分为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及相关机构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从业人员认可等。(www.xing528.com)

(4)互认。

互认是指在评审通过的基础上,认证、认可机构之间通过签订相互承认协议,互相承认彼此的认可和认证结果。世界贸易组织(WTO)鼓励成员国通过相互认可协议(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s,简称MRAs)来减少多重测试和认证,以便利国际贸易。

合格评定程序本身并不是贸易壁垒,它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因素,因为进口国政府为了保证产品的安全、质量或兼容性,都会要求产品符合某些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要求供应商必须表明其产品符合规范。

但是,当借用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措施达不到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目的时,进口国就会在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上设置重重障碍。利用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繁琐的操作环节,使进口产品增加额外的附加成本。

4)商品包装和标签要求(commodity packaging and labeling requirements)

商品包装可能会对环境产生负面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商品包装的废弃物,尤其是一些无法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商品包装的结构不合理会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也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鉴于此,大多数国家会通过立法以法律、法规等的形式对商品的包装材料、商品包装的结构以及商品包装废弃物的处理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任何市场行为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都必须强制执行,否则相关商品不允许进入进口国市场或者在市场上销售。

标签是附着在商品或包装容器的外部,用来说明商品的名称、商品的制造商、商品的品牌、商品的成分构成、商品的使用方法、商品的包装和储存以及一些注意事项等的说明和图样。绝大多数国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便向消费者提供更多有关商品的相关信息,针对进口商品的标签,尤其是消费品的标签,做出更为严格的规定。

一些国家甚至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制定了非常严苛的要求,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包装和标签要求,否则就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出口国企业为了满足进口国的这些严苛要求,就必须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重新设计,从而会增加商品的遵循成本,削弱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制定严苛的要求是许多国家设置贸易壁垒的又一手段。

5)检验检疫标准(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standards)

检验检疫标准是指进口国出于保护人类或者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目的而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保护人类或者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外来病虫害或者致病有机体的输入而带来危害的措施;保护人类或者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外来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的输入而带来危害的措施;保护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外来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虫害的输入而带来危害的措施等。[6][7]

检验检疫措施主要表现为:检验和检疫的法律、法规、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等;有关的生产和加工方法;所有检测、检验、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处理;有关统计方法、抽样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定等。

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以人类健康、动植物安全、环境保护等名义纷纷出台针对农产品出口的检验检疫标准,检验检疫手段越来越高,检验检疫的项目越来越多,检验检疫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而且检验检疫由过去的抽检发展到批批检查;有些国家还会很随意地对进口产品设置不合理的检验检疫标准。

6)环境标志要求(environmental labeling requirements)

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志或生态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证明性标志。它是由政府机构或民间团体遵循相关的环境标准向有关申请者颁发证书,证明其产品或服务在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和处置的过程中符合相关环境标准要求,对环境没有损害或损害极小,同时还有利于资源回收再利用的一种特定标志。

环境标志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8年,德国推出了“蓝色天使计划”,率先实施了环境标志制度。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约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推行了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对当代国际贸易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并获得环境标志认证,越来越多的产品和服务开始使用环境标志,同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意识到环境标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达国家是环境标志制度的积极倡导者和实施者,而且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发达国家之间在环境标志认证方面已趋向于协调一致,并且相互承认。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限制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方法相对比较落后,其产品很难满足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要求,因此,绿色环境标志就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屏障,从而构成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贸易壁垒。

综上所述,从技术—环境壁垒的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还是商品包装和标签要求、检验检疫标准以及环境标志要求,这些措施本身是保障消费者能够获得满足其需求的合格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同时也是任何一个经济体构建其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必要构成要素。但是,当这些基本的技术要求被用来作为国际货物贸易中产品市场准入的技术门槛时,则其就构成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尤其是,当这些基本的技术要求对商品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造成障碍时,则其就演变为技术性贸易壁垒。进口国在实施进口贸易管制时,主要依靠严格的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技术法规以及认可、认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评定程序等措施来提高进口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

世界上任何一个经济体在制定和实施其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并不会仅设置某个单一的措施,也不会仅仅将这些基本措施进行简单的叠加,而是致力于将这些基本的措施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这个有机的整体就被称之为一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而这些基本措施则被称为一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主要构成要素。[8]

针对世界上的每一个经济体而言,其制定和实施的每一种技术性贸易措施,不仅与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法律传承密切相关,而且还会受到其现有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正因如此,各经济体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在内容、结构等方面也更加具有复杂性。[9]

本章主要介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这些贸易伙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会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详细了解相关贸易伙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特点、内容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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