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审员的能力评价准则要围绕内审员能力的两个方面制定。表4-2 内审员能力评价准则(续)2.内审员能力的评价方法应选择表4-3中的两种或更多的方法来进行评价。表4-3 内审员能力评价方法3.评价内审员能力的时机对审核员的评价主要出现在以下三种情况时:1)对未从事过审核工作的审核员候选人的初始评价。2)对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审核员的评价。
内审员要完成审核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内审员的能力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个人素质与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
内审员的个人素质体现在其个人行为上,是指内审员从事审核活动时展现的职业素养,见本章4.2节。内审员的知识和技能见本章4.4节。
内审员的能力评价准则要围绕内审员能力的两个方面制定。准则既有定性的(如在工作中或培训中经证实的个人行为、知识或技能表现),也有定量的(如工作年限、受教育年限、审核次数、审核培训小时数)。
表4-2所示为某公司的内审员能力评价准则。
表4-2 内审员能力评价准则
(续)
2.内审员能力的评价方法
应选择表4-3中的两种或更多的方法来进行评价。在使用表4-3时,应注意下列事项:(www.xing528.com)
1)列出的方法提供了一个可选范围,但可能不适用所有情况。
2)列出的各种方法在可信程度上可能有所不同。
3)应当结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价以确保结果的客观、一致、公平和可信。
表4-3 内审员能力评价方法
3.评价内审员能力的时机
对审核员的评价主要出现在以下三种情况时:
1)对未从事过审核工作的审核员候选人的初始评价。
2)对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审核员的评价。这种评价的目的可以是为了组成审核组而选择审核员。
3)对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审核员的审核工作表现的评价。这种评价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审核员能继续满足要求以保持资格,或发现审核员知识和技能的不足或缺项,以便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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