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条文
5.1 领导作用和承诺
5.1.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b)确保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与组织环境相适应,与战略方向相一致。
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e)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是可获得的。
f)沟通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g)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促使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他们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i)推动改进。
j)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注:本标准使用的“业务”一词可广义地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核心活动,无论是公有、私有、营利或非营利组织。
5.1.1.1公司责任
组织应明确并实施公司责任政策,至少包括反贿赂方针、员工行为准则以及道德升级政策(“举报政策”)。
5.1.1.2过程有效性和效率
最高管理者应评审产品实现过程和支持过程,以评价并改进过程有效性和效率。过程评审活动的结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见9.3.2.1)。
5.1.1.3过程所有者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过程所有者,由其负责组织的各过程及其相关输出的管理。过程所有者应了解他们的岗位,并且具备胜任其岗位的能力(见ISO9001之7.2)。
2.理解要点
(1)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最高管理者”的定义是:“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最高管理者不仅限于组织最高权限的一位领导,可以是组织最高管理层的若干领导。管理职责可以大家共同承担,关键是职责要清楚,分工要明确。(www.xing528.com)
组织最高管理者应承诺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这些领导作用和承诺至少通过以下10项活动予以证实:
1)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2)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得到建立,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和组织环境保持一致。
3)确保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有些组织,IATF 16949文件是一套,实际运作是一套。为此,IATF 16949:2016明确要求最高管理者承诺不要搞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而应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组织的业务过程相融合。
4)推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的运用。
5)确保为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充分的资源。
6)就有效的质量管理以及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7)确保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8)促使、指导和支持员工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9)推动改进。
10)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2)IATF16949附加的“公司责任”
1)组织应明确并实施公司责任政策。此处的“公司责任”是指“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是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的英文简称,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组织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组织可参考SA8000实施其企业社会责任。
2)公司责任政策应至少包括反贿赂方针、员工行为准则以及道德升级政策(“举报政策”)。所谓“道德升级政策(举报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在发生贿赂等问题时,应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将问题提交给有权利的上一级管理者或规定的人员去处理。
(3)IATF16949附加的“过程有效性和效率”
1)最高管理者应采用有关的措施,对产品实现过程和支持过程进行评审,以评价并改进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可以通过过程审核、过程绩效的监视等手段对过程进行评审。
有效性、效率的概念及区别见第1章1.6.9节。
2)应将过程评审活动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见IATF16949之9.3.2.1)。
(4)IATF16949附加的“过程所有者”
1)最高管理者应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有过程的过程所有者。过程所有者应对过程及其相关输出进行管理。所谓“过程所有者”就是指过程的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
2)应通过培训等手段,确保过程所有者了解其岗位,并具备胜任其岗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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