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这是关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基本情况的条款,其名称和住所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详加记载,以便保险合同订立后,各方能有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保险标的
明确了保险标的有利于判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合同必须载明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物、责任、信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般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保险责任明确的是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保险责任通常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大多采用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列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从逻辑上讲,责任免除中列举的内容本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一般的保险责任中包括的事件很多,难以一一列尽,所以应先规定保险责任,大多数事件是保险责任,只有一小部分事件不属于保险责任,然后再把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那一小部分事件规定为责任免除,从中剔除。这样一来,什么属于保险责任,什么属于责任免除就十分清楚了。当某一事件发生时,应该先看它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就不用负责;如果属于保险责任,我们再看它是否属于责任免除,如果属于责任免除,保险人仍不用负责;如果不属于责任免除,保险人就要负责给付保险金。
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即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时间。
5.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https://www.xing528.com)
6.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支付的作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
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是指保险赔付的具体规定,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依据法定或约定的方式、标准或数额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方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违约责任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即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通常是指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以此确定投保人是否有保险利益、保险费的交付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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