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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详解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3)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②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见《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中的附录A-1。

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详解

1.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按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04年颁布实施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QC/T 265—2004)统一编制。该标准只编定了组号、分组号,零部件号未做统一规定,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编。

1)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2)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3)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轴承编号。

2)术语和定义

(1)组号(Complete Group):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分组(Subgroup):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3)零部件(Part and Component):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总成(Assembly):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分总成(Subassembly):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子总成(Subdivisible Assembly):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单元体(Unit):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零件(Part):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或由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制件(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

零部件号(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3)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图4-1中所示的3种方式进行选择。

图6-1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①企业名称代号:当汽车零部件图样的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代号。一般企业内部使用时允许省略。企业名称代号由2位或3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②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见《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中的附录A-1。

③分组号: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见《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中的附录A-1。

④源码:源码用3位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由企业自定。(www.xing528.com)

描述设计来源:指设计管理部门或设计系列代码,由3位数字组成。

描述车型中的构成:指车型代号或车型系列代号,由3位字母与数字混合组成。

描述产品系列:指大总成系列代号,由3位字母组成。

⑤零部件顺序号:用3位数字表示。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及零部件顺序号表述应符合下列规则。

总成的第3位应为0。

零件第3位不得为0。

3位数字为001~009,表示功能、供应商、装置、原理、布置、系统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且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共用型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

⑥变更代号:变更代号为2位,可由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合组成,由企业自定。

⑦代替图零部件编号:对零件变化差别不大,或总成通过增加或减少某些零部件构成新的零件和总成后,在不影响其分类和功能的情况下,其编号一般在原编号的基础上仅改变其源码。

(2)汽车组合模块编号表达式。

汽车组合模块组合功能码由组号合成,如图6-2所示。前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主要功能特征,后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辅助功能特征。如,已知组合模块中10代表发动机模块,16代表离合器模块,17代表变速器模块,35代表手自动模块等。则有10×16表示发动机带离合器组合模块;10×17表示发动机带变速器组合模块;17×35表示变速器带手自动组合模块。

图6-2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表达式

2.国际汽车配件的类型

国际上汽车配件分为以下3种类型。

1)汽车厂组装用配套件(OEM Parts)

按汽车厂提供的生产图样生产,成品由各专业厂每天按时送汽车厂供组装汽车用的配件。在日本,OEM Parts一般占专业总产量的60%左右。

2)纯正件(Genuine Parts)

由汽车厂提供给客户维修车辆用的配件,但不一定是汽车厂自行生产的。纯正件质量可靠,但价格较高。在日本,用于日本汽车维修的数量约占专业厂产量的25%,而供国外汽车维修的数量约占产量的15%。纯正件均储存于汽车厂的仓库,而汽车厂通过经营纯正件的商社销售

3)专厂件(Replacement)

由各专业配件生产厂生产的备件,用各专业厂自己的包装箱包装,不经过汽车厂的渠道,而是由其特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

近年来,我国从国外订购的汽车维修配件中,专厂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下面主要介绍专厂件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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