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也可以将农村某区域内以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为基础的家庭视为一个创新原域。再由创新原域组成创新组织。由于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存在,导致创新原域无法连接,因此也无法实现内部合作与外部竞争的网络效应,不可能在农村产生熊彼特式创新。在新农村建设中,将重新设定农村家庭在创新的定位。
我国于1979年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破解长期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将投入产出落实到家庭,打破了“大锅饭”机制,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因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巨大释放和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但是,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农村生产力的逐步释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向前发展了,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已成了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和农业国际竞争力提高的障碍了,乃至阻碍了农村的创新。
家庭为原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其核心是“包”:包土地、包分配、包干到户。其特点是责任明确,利益直接,分配方法简便,即“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因此,可以将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中的家庭视为一个创新原域。家庭所在的农村集体即为一个社会域。
集体为组织。在实行承包后,一些大型的水利工程和单家独户不能做的事,仍然统一经营。例如,翻耕土地可由统一经营的农机服务公司包耕代耕,农田灌溉由统一经营的灌溉公司承包等。分散经营者虽然要向这些集体经营的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比他们独自去干这些事要省钱省工,而且可以避免各家之间产生纠纷。此外,大型水利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也仍由集体进行规划和组织建设,继续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联产承包制下的农村家庭与集体之间通过嵌入式方式连接在一起。家庭与家庭之间互相独立地进行生产,根据自身的条件来选择生产,独立承担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与收益;家庭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的,每个家庭独立地从集体处获取信息技术与各类帮助支援,属于垂直层级体系,每个家庭都与集体建立连接,承担各自的承包责任,享受集体的公共产品。
1.相对独立的家庭原域:资本方面
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模式,原域的资本规模较小,其无法承受农业现代化所带来的高成本。我国农村改革实践证明,家庭经营是一种比较适宜农村生产的经营方式,而且,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矛盾,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照样可以广泛使用各种现代化生产要素。但是,化肥农药及农业机械等现代化生产要素的广泛使用,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的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家庭经营者是无力承受农业现代化所带来的农业生产的高成本。独立的家庭,不利于开展大规模的机器化生产,当然家庭内部也会以保守为主,并不会出现突破性创新;这种现状无法与国外实行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进行竞争。劳动密集型投入也导致农村生产依赖劳动力,而劳动力的性别就成为生产效率高低的关键因素;而且,家庭之间的连接也往往以父系血亲为纽带。这一点就成为农村超生重男轻女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耕地的条块分割,日渐成为土地流转制度的障碍,不利于规模化的形成。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政策下,由于把土地按人口实行“均包”,土地经营权凝固在千家万户手里,而且一家一户承包的土地小而分散,从而形成普遍的超小型小块土地经营格局,成为土地流转制度的障碍,不利于生产的集中和经营的规模化,不利于农业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的形成。
2.家庭与集体的嵌入式结构
家庭从组织域获取信息保障,各个家庭独立进行生产创新,独立承担风险。家庭责任承包制以家庭为单位生产,当然收益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简单来说,就是每个家庭必须要独立承担在生产中的所有风险: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由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滞后,中国农民的土地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的则是社会保障的功能,因为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农业收入已经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而且在人均土地面积那么少的情况下,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农业生产中无保障的巨大风险,导致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会采取规避保守不创新的对策。目前将农田荒芜或减产,外出打工,就是其中的一个对策。(www.xing528.com)
在信息知识方面,硬件设施的缺失只是农村信息知识传播障碍的一个小原因,更多的原因来自于独立的原域而产生的信息知识无法共享。集体并无法解决信息知识在集体中溢出与共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的农业现代化造成重复投资和资源严重浪费,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现代化并不存在实质性矛盾,但是在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经营政策下,农业现代化不可避免地要造成重复投资和资源的严重浪费。嵌入式层级结构,多个家庭处理同一个创新任务。每个家庭都独立地进行生产,摸索新的生产方式,由于家庭收益独立核算,在家庭逐利的目标下,创新成果并不会在集体中进行共享。嵌入结构会增加生产过程中的试错成本。
因此,嵌入式连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农业投入不足,从而影响农业科技的推广,极大地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造成农民增收困难。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土地政策,本质上是以家庭为创新原域的嵌入式连接,并不能够在农村产生熊彼特式创新。
唯有捆绑式连接才能够在农村产生熊彼特式创新。在联产承包制下,将独立的家庭捆绑起来,一起来承担成本,分享收益,在组织域内部信息知识产生溢出与共享。在农村中嵌入式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并不能满足创新的条件,也无法产生家庭原域之间的网络效应。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都需要进一步改革,进而适应农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以及农民职业化的需要。
从现实来看,凡是出现生产创新、经济增长的农村集体,大都拥有一个良好的保障家庭与家庭之间连接的集体。例如,浙江的温州、义乌产业集群。
联产承包制要从现在的独立家庭连接成的农村集体,转变成为家庭与家庭之间的连接而成的集体。家庭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从原先的上下级层级直接的监督管理,转变为提供保障与服务。
首先,在地理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开展农村家庭之间的联合,家庭之间的联合要从传统依靠血亲关系为纽带,转向为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做到:共享信息知识;共同承担生产创新中的成本;分享收益,降低农业生产中家庭的风险。
我国目前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提出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家庭之间的联合、集中规模居住能够保证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共享信息,促进信息知识的溢出效应。
需要在农村形成为家庭进行融资的资本金融市场。为农村家庭的小规模贷款提供金融体系上的支撑。资本市场的保证将推动农村家庭创新活动的开展,培育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新技术、新方法,为进一步推向市场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
在农村形成农村家庭的保险、补贴体系,要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独立的家庭捆绑在一起,才能够保证每个家庭都可以享受到社会经济增长带来的人力资本收益增加的好处,也即是将创新原域、组织域与社会域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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