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江苏省、福建省都对教育建设用地指标进行了制定,而其他省份指标尚未见公布。江苏、福建两省制定的指标各具特点,分类具体,简洁清晰,简约可行,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化使用。本次调研中,江苏省教育用地指标与广西现状相近,以下重点解读江苏省的标准,其对于广西教育建设用地指标的制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江苏省将教育系统建设用地分为五大类,分别为学前教育建设用地、初等教育用地、中等教育用地、高等教育用地、特殊教育用地。其中,中等教育用地分为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三小类;高等教育建设用地分为综合大学及师范、政法、财经、民族院校,工科、农业、林业、医学院校,体育、艺术院校三小类;特殊教育用地分为盲/聋哑学校校园用地、盲校、聋校、培智学校校园用地四小类。
各大类建设用地所选指标略有不同。学前教育建设用地所选指标为总用地面积、人均用地面积两项,并按分别为>20班、10—20班、≤10班的建设规模进行制定。初等教育用地所选指标为人均体育活动场地、人均校舍用地、人均校园用地三项,根据一般标准和农村标准按分别为>40班、20—40班、≤20班的建设规模进行制定。中等教育用地所选指标为人均体育活动场地、人均校舍用地、人均校园用地三项,根据一般标准和农村标准按建设规模(班级数,本章简写为“班”)进行制定,其建设规模(班)划分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三小类并有所差别:初中、高中的建设规模分为>40班,30—40班,20—30班,≤20班;中等职业教育的建设规模分为>40班,20—40班,≤20班。高等教育所选指标为人均体育建设场地、人均校舍建设用地、人均校园用地总指标三项;其建设规模按人数计算,其中,综合大学及师范、政法、财经、民族院校,工科、农业、林业、医学院校这两类分为>10000人,5000—10000人,≤5000人三个级别,体育、艺术院校分为>2000人,500—2000人,≤500人三个级别。特殊教育所选指标为人均用地面积,平均每班用地面积两项,其建设规模分为18班、9班两个等级。建筑容积率、绿化率这两项,除特殊教育外,其他大类的教育用地均给出标准。其具体指标如下:
对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建设系数、建筑容积率、绿地率,江苏省有如表4-3的规定。而对于高等教育仅仅提到建设系数,具体规定为:普通高等学校在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中必须科学合理、节约用地,尽量集中紧凑地进行布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建设层数与建设覆盖率。教室、图书馆、实验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等建筑的平均层数不低于4.5层,建筑系数≥23.5%;食堂、风雨操场、会堂、仓库及一些生活福利附属用房的平均层数不低于1.5层,建筑系数≥31.5%。特殊教育建设系数、建筑容积率、绿地率指标都没有提及。
表4-3 江苏省教育系统建设系数、建筑容积率、绿地率指标
江苏省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人均用地面积的指标详见表4-4至表4-8。(www.xing528.com)
表4-4 江苏省学前教育用地指标
表4-5 江苏省初等教育用地指标
表4-6 江苏省中等教育用地指标
表4-7 江苏省高等教育用地指标
表4-8 江苏省特殊教育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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