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完善科学可行的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修订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适时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探索建立经营性建设用地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综合评定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明确提出:“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
2.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
3.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完善科学可行的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修订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适时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探索建立经营性建设用地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综合评定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www.xing528.com)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提出:“各地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土地使用标准、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土地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发展规划等,抓紧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土地使用标准。对国家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产业(事业)项目和重点发展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大标准研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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